五月橙色民族团结教育 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乌鲁木齐市第十六中学
2013年5月
乌鲁木齐市第十六中学
五月橙色民族团结教育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乌教工委(2013)14号《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继续以深化“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为教育活动切入点,将学校橙色民族团结教育与学校工作结合起来,大力弘扬和培育全体师生“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引导我校全体师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维护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一、指导思想
以爱国主义为主旋律、丰富的体验教育活动为载体,努力增强全体师生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二、活动目标
将橙色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与学校各项工作有机结合,使师生了解民族知识,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将民族团结教育内容作为学校办学特色及亮点,使之成为学校对外宣传的重要内容。 三、活动内容
加强领导,认真制定“民族团结教育月”主题活动的具体方案。根据上级要求,成立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并讨论制定出学校的活动方案。
十六中学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月领导小组
组 长:张焱冰(校长) 艾克热木.买买提(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张世宇(副校长) 买买提.依布拉音(副校长) 成 员:蒋卫东(工会主席) 刘江风(党政办主任)
杨明(德育处副主任) 古丽加娜提(德育处副主任) 孙妮娜(团委副书记、少先队辅导员)铁木尔江(团委副书记) 黄蓉(初一年级组长) 庄锋(带初二年级组长) 各成员要充分认识到新的形势下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切实加强对我校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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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学校德育处负责,团委、少先队、年级组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好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5月2日——5月6日)
1、升旗仪式举行五月橙色民族团结月活动启动仪式,宣传教育月活动内容。
2、利用年级会议学习时间,组织教师学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团结教育读本》、《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
3、通过校园LED屏幕主题宣传标题、升旗仪式、校园广播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及民族团结的楷模人物事迹介绍。 第二阶段:活动为载体 丰富教育内容 1、团委“五四”表彰
时间:5月6日班会课 负责:孙旎娜 铁木耳江 2、组织学生阅读《民族团结教育通俗读本》、《新疆“三史”简明读本》,班会课由班主任指导开展民族团结知识问答(新疆精神、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等”) 时间:5月13日 负责:杨明
3、团委、少先队组织各班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手拉手”黑板报、墙报评比。
评比时间:5月10日 负责:铁木尔江
4、开展“我爱我的祖国”民族团结教育社会实践参观活动,组织学生深入了解民族地区民俗风情、发展变化。
参加人员:优秀团干部、四月道德之星、手抄报获奖学生等 时间:5月10日 负责:孙旎娜 铁木尔江
5、组织团员、队干部开展读书活动,培养和提高民族团结意识。做好心得体会的撰写。 负责:孙旎娜
6、模拟法庭展示、班主任例会、各班上报“美德之星”“民族团结之星”
时间:5月27日 展示班级:初二11班 班主任耿燕 负责: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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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初一、初二年级对子班级活动,同时表彰各班 “文明礼仪之星”、“道德之星”、“优秀少先队干部”、“民族团结之星”等。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民族团结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德育处、少先队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指导、检查工作,确保此项活动取得实效。
2、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掀起活动的热潮;做好引导,确保活动的健康发展。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校园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为教育活动的开展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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