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人工土、石方 1、 土壤及岩石的划分 (1) 土壤划分: 土壤划分 一类土 土壤名称 1、砂;2、略有粘性的砂土;3、腐植物及种植物土;4、泥炭 二类土 1、潮湿的粘土和黄土;2、软的碱土或盐土地;3、含有碎石、卵石或建筑材料碎屑的堆积土和种植土地。 三类土 1、中等密实的粘性土或黄土;2、含有卵石、碎石或建筑材料碎屑的潮湿的粘性土或黄土。 四类土 1、坚硬的密实粘性土或黄土;2、硬化的重盐土;3、含有10-30%的重量在25kg以下的石块的中等密实的粘性土或黄土。 全部用镐刨,少许用撬棍挖掘。 1.01-1.5 主要用镐刨、少许用锹、0.81-1.0 锄挖掘。 主要用锹或锄挖掘,部分用镐刨。 0.61-0.8 工具鉴别方法 用锹或锄挖掘。 紧固系数(f) 0.5-0.6 (2) 岩石划分: 岩石分类 松石 1、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占体积10%以上)的水碛石;2、砂藻岩和软白垩岩;3、胶结力弱的砾岩;4、各种不坚实的片岩 次坚石 1、凝灰岩和浮石;2、中等硬变的片岩;3、石灰岩;4、坚实的泥板岩;5、砾质花岗岩;6、砂质云片岩;7、硬石膏。 普坚石 1、严重风化的软弱的花岗岩、8.5-18.5 片麻岩石和正长岩;2、致密的石灰岩;3、含有卵石沉积的碴质胶结的卵石;4、白云岩;5、紧固的石灰岩 特坚石 1、粗花岗岩;2、非常坚硬的白云岩;3、具有风化痕迹的安山岩和玄武岩;4、中粒花岗岩;5、坚固的石英岩;6、拉长玄武岩和橄榄 18.5以上 用爆破方法开挖 12.01-25.0 用爆破方法开挖 8.01-12.0 3.5-8.5 用风镐和爆破开挖 2.01-8.0 小于3.5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开挖 1.51-2.0 岩石名称 用轻钻机钻进 开挖方法及工具 紧固系数(f) 2、 土、石方的体积除定额中另有规定外,均按天然实体积计算(自然方),填土按夯实后的体积计算。
3、 挖土深度一律以设计室外标高为起点,如实际自然地面标高与设计地面标高不同时,其工程量在竣工结算时调整。
4、 干土与湿土的划分,应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如无资料时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常水位以下为湿土。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时,干、湿土的划分仍以常水位为准。 5、 运余松土或挖堆积期在一年以内的堆积土,除按运土方定额执行外,另增加挖一类土的定额项目(工程量按实方计算,若为虚方按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折算方法折算成实方)。取自然土回填时,按土壤类别执行挖土定额。
6、 支挡土板不分密撑、疏撑均按定额执行,实际施工中材料不同均不调整。 7、 大开挖的桩间挖土按打桩后坑内挖土相应定额执行。 二、机械土、石方
1、 机械土方定额是按三类土计算的;如实际土壤类别不同时,定额中机械台班量乘以下系数; 项目 推土机推土方 铲运机铲运土方 自行式铲运机铲运土方 挖掘机挖土方 三类土 1.00 1.00 1.00 1.00 一、二类土 0.84 0.84 0.86 0.84 四类土 1.18 1.26 1.09 1.14 2、 土、石方体积均按天然实体积(自然方)计算: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三类土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3。
3、 推土机推土、推石,铲运机运土重车上坡时,如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下列系数计算。 坡度(%) 系数 10以内 1.75 15以内 2.00 20以内 2.25 25以内 2.50 4、 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实际工程量计算。机械确实挖不到的地方,用人工修边坡、整平的土方工程量套用人工挖土方(最多不得超过挖方量的10%)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2。机械挖土、石方单位工程量小于2000m3或在桩间挖土、石方,按相应定额乘1.10系数。
5、 机械挖土均以天然湿度土壤为准,含水率达到或超过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含水率超过40%时,另行计算。
6、 本定额自卸汽车运土,对道路的类别及自卸汽车吨位已分别进行综合计算,但未考虑自卸汽车运输中,对道路路面清扫的因素。在施工中,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清扫路面人工。 7、 自卸汽车运土,按正铲挖掘机挖土考虑,如系反铲挖掘机装车,则自卸汽车运土台班量乘系数1.10;拉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量乘系数1.20。
8、 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其人工、机械乘系数1.25,垫板铺设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另行计算。
9、 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推土区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其推土机台班乘系数1.25,铲运机台班乘系数1.17。
10、 装载机装原状土,需由推土机破土时,另增加推土机推土项目。
11、 强夯法加固地基是在天然地基上或在填土地基上进行作业的,如在某一遍夯能夯击后,设计要求需要用外来土(石)填坑时,其土(石)回填工作,另按有关定额执行。本定额不包括强夯前的试夯工作和费用,如设计要求试夯,可按设计要求另行按实计算。 12、 定额中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的施工排水费用,如发生,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排水人工、机械费用应另行计算。
13、 爆破石方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或闷炮,如实际采用闷炮法爆破的,其覆盖保护材料另行计算。
14、 爆破石方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起爆时,雷管数量不变,单价换算,胶质导线扣除,但导火索应另外增加(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15、 石方爆破中已综合了不同开挖深度、坡面开挖、放炮找平因素,如设计规定爆破有粒径要求时,需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工土、石方
1、 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 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应依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与前面所述“土壤及岩石的划分”对照后确定。 (2) 地下水位标高;
(3) 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 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5) 其他有关资料。 2、 一般规则
(1) 土方体积,以挖凿前的天然密实体积(m3)为准,若虚方计算,按下表进行折算。
土方体积折算表 虚方体积 1.00 1..30 1.50 1.20 天然密实体积 0.77 1.00 1.15 0.92 夯实后体积 0.67 0.87 1.00 0.80 松填体积 0.83 1.08 1.25 1.00 (2) 挖土一律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起点,深度按图示尺寸计算。 (3) 按不同的土壤类别、挖土深度、干湿土分别计算工程量。
(4) 在同一槽、坑内或沟内有干、湿土时应分别计算,但使用定额时,按槽、坑或沟的全深计算。
3、 平整场地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 (1) 平整场地是指建筑物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0mm以内及找平。 (2) (2) 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 4、 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 沟槽、基坑划分
凡沟槽底宽在3m以内,沟槽底长大于3倍槽底宽的为沟槽; 凡土方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
凡沟槽底宽在3m以上,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上,平整场地挖填方厚度在±300mm以上,均按挖土方计算。
(2) 沟槽工程量按沟槽长度乘沟槽截面积(m2)计算。
沟槽长度(m),外墙按图示基础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宽加工作宽度之间净长度计算。沟槽宽(m)按设计宽度加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突出墙面的附墙烟囱、垛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 (3) 挖沟槽、基坑、土方需放坡时,以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明确规定时,放坡高度、比例按下表计算:
放坡高度、比例确定表 土壤类别 放坡深度规定(m) 高与宽之比 人工挖土 坑内作业 一、二类土 三类土 四类土 超过1.20 超过1.50 超过2.00 1∶0.5 1∶0.33 1∶0.25 1∶0.33 1∶0.25 1∶0.10 高与宽之比 机械挖土 坑上作业 1∶0.75 1∶0.67 1∶0.33 注: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土壤类别、放坡比例以不同土壤厚度分别计算;
2、计算放坡工程量时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符合放坡深度规定时才能放坡,放坡高度应自垫层下表面至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计算。
(4)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规定计算: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表 基础材料 每边各增加工具面宽度(mm)
砖基础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砼基础支模板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以最底下一层大放脚边至地槽(坑)边200 以基础边到地槽(坑)边150 以基础边至地槽(坑)边300 以防水层面的外表面至地槽(坑)边800 (5)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挡土板面积按槽、坑边实际支挡板面积(即:每块挡板的最长边*挡板的最宽之积)计算。
(6)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设计未规定的,按下表宽度计算; 管径(mm) 50-70 100-200 250-350 400-450 500-600 700-800 900-1000 1100-1200 1300-1400 铸铁管、钢管、石棉水泥管(mm) 600 700 800 1000 1300 1600 1800 2000 2200 砼、钢筋砼、预应力砼管(mm) 800 900 1000 1300 1500 1800 2000 2300 2600 注:按上表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其增加的土方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7)管道地沟、地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垫层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5、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
(1) 人工凿岩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
(2) 爆破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基槽、坑深度允许超过:普坚石、次坚石200mm;特坚石150mm。超挖部分岩石并入相应工程量内。爆破后的清理、修整执行人工清理定额。
6、 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以立方米计算。
(1) 基槽、坑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体积(包括基础垫层、柱、墙基础及柱等)。
(2) 室内回填土体积按主墙间争面积乘填土厚度计算,不扣除附垛及附墙烟囱等体积。 (3) 管道沟槽回填,以挖方体积减去管外径所占体积计算。管外径小于或等于500mm时,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mm以上时,按下表规定扣除。 管道名称 501-600 钢管 铸铁管、石棉水泥管 砼、钢筋砼、预应力砼管 管道直径 601-800 0.44 0.49 0.60 801-1000 0.71 0.77 0.92 1001-1200 1201-1400 0.21 0.24 0.33 1.15 1.35 7、 余土外运、缺土内运工程量按下式计算:运土工程量=挖土工程量-回填土工程量。正值为余外运,负值为卸土内运。 二、机械土、石方
1、 机械土、石方运距按下列规定计算
(1) (1) 推土机推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 (2) 铲运机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3) (3) 自卸汽车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
算。
2、 强夯加固地基,以夯锤底面积计算,并根据设计要求的夯击能量和每点夯击数,执行相应定额。
3、 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第二章 打桩及基础垫层
说明 一、打桩 1、 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桩基础,不适用于水工建筑、公路、桥梁工程,也不适用于支架上、室内打桩。打试桩可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系数2,试桩期间的停置台班结算时应按实调整。 2、 本定额打桩机的类别、规格执行中不换算。打桩机及为打桩机配套的施工机械的进(退)场费和组装、拆卸费用,另按实际进场机械的类别、规格计算。
3、 预制钢筋砼方桩的制作费,另按相关章节规定计算。打(压)桩定额项目中预制钢筋砼方桩损耗取定C35钢筋砼单价,设计要求的砼强度等级与定额取定不同时,不作调整。打桩如设计有接桩,另按接桩定额执行,管桩、静力压桩的接桩另按有关规定计算。
4、 本定额土壤级别已综合考虑,执行中不换算。子目中的桩长度是指包括桩尖及接桩后的总长度。
5、 电焊接桩钢材用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设计用量乘系数1.05调整,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不变。
6、 每个单位工程的打(灌注)桩工程量小于下表规定数量时,其人工、机械(包括送桩)按相应定额项目乘系数1.25。 项目 预制钢筋砼方桩 预制钢筋砼离心管桩 打孔灌注砼桩 打孔灌注砂桩、碎石桩、砂石桩 钻孔灌注砼桩 工程量 150m3 50m3 60m3 100m3 60m3 7、 本定额以打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系数1.25,如斜度大地1∶6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系数1.43。
8、 地面打桩坡度以小于15°为准,大于15°打桩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系数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大于1.15m)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大于1.0m)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系数1.11。 9、 各种灌注桩中的材料用量预算暂按下表内的充盈系数和操作损耗计算,结算时充盈系数按打桩记录灌入量进行调整,操作损耗不变。 项目名称 打孔沉管灌注砼桩 打孔沉管灌注砂(碎石)桩 打孔沉管灌注砂石桩 钻孔灌注砼桩(土孔) 钻孔灌注砼桩(岩石孔) 打孔沉管夯扩灌注砼桩 充盈系数 1.20 1.20 1.20 1.20 1.10 1.15 操作损耗率(%) 1.50 2.00 2.00 1.50 1.50 2.00 各种灌注桩中设计钢筋笼时,按第四章钢筋笼定额执行。 设计砼强度、等级或砂、石级配与定额取定不同,应按设计要求调整材料,其他不变。 10、 钻孔灌注砼桩的钻孔深度是按50m内综合编制的,超过50m桩,钻孔人工、机械乘系数1.10。人工挖孔灌注砼桩的挖孔深度是按15m内综合编制的,超过15m的桩,挖孔人工、机械乘系数1.20。
11、 本定额打桩(包括方桩、管桩)已包括300m内的场内运输,实际超过300m时,应按第七章的构件运输相应定额执行,并扣除定额内的场内运输费。
12、 本定额不包括打桩、送桩后场地隆起土的清除及填桩孔的处理(包括填的材料),
现场实际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13、 凿出后的桩端部钢筋与底板或承台钢筋焊接应按第四章中相应项目执行。 14、 坑内钢筋砼支撑需截断按截断桩定额执行。
15、 打孔沉管灌注桩分单打、复打,第一次按单打桩定额执行,在单打的基础上再次打,按复打桩定额执行。打孔夯扩灌注桩一次夯扩执行一次夯扩定额,再次夯扩时,应执行二次夯扩定额,最后在管内灌注砼到设计高度按一次夯扩定额执行。使用预制钢筋砼桩尖时,钢筋砼桩尖另加,定额中活瓣桩尖摊销费应扣除。
16、 因设计修改在桩间补打桩时,补打桩按相应打桩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系数1.15。 一、二、基础垫层
1、 整板基础下垫层采用压路机碾压时,人工乘系数0.9、垫层材料乘以系数1.15、增加光轮压路机(8t)0.022台班、同时扣除定额中的电动打夯机台班(已有压路机的项目除外)。 2、 砼垫层厚度以15cm内为准,厚度在15cm以上的应按第五章的砼基础相应项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打桩
1、 1、 打预制钢筋砼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桩截面
面积以立方米计算;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管桩的空心部分设计要求灌注砼或其他填充材料时,应另行计算。 2、 2、 接桩:按每个接头计算。 3、 3、 送桩:以送桩长度(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另加500mm)乘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4、 4、 打孔沉管、夯扩灌注桩:
(1) (1) 灌注砼、砂、碎石桩使用活瓣桩尖时,单打、复打体积均按设计桩长(包
括桩尖)另加250mm(设计有规定、按设计要求)乘以标准管处径以立方米计算。使用预制钢筋砼桩尖时,单打、复打桩体积均按设计桩长(不包括预制桩尖)另加250mm乘以标准管处径以立方米计算。
(2) (2) 打孔、沉管灌注桩空沉管部分,按空沉管的实体积计算。
(3) (3) 夯扩桩体积分别按每次设计夯扩前投料长度(不包括预制桩尖)乘以标准
管内径体积计算,最后管内灌注砼按设计桩长另加250mm乘以标准管外径体积计算。
(4) (4) 打孔灌注桩、夯扩桩使用预制钢筋砼桩尖的,桩尖个数另列项目计算,单
打、复打的桩尖按单打、复打次数之和计算(每只桩尖30元)。
5、 5、 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
(1) (1) 钻土孔与钻岩石孔工程量应分别计算。土与岩石地层分类详见附表。钻土
孔自自然地面至岩石表面之深度乘设计桩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钻岩石孔以入岩深度乘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2) (2) 砼灌入量以设计桩长(含桩尖长)另加一个直径(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
要求)乘桩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地下室基础超灌高度按现场具体情况另行计算。
(3) (3) 泥浆外运的体积等于钻孔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6、 6、 凿灌注砼桩头按立方米计算,凿、截断预制方(管)桩均以根计算。 7、 7、 深层搅拌桩、粉喷桩加固地基,按设计长度另加500mm(设计有规定,按设计要求)
乘以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双轴的工程量不得重复计算),群桩间的搭接不扣除。 8、 8、 人工挖孔灌注砼桩中挖井坑土、挖井坑岩石、砖砌井壁、砼井壁、井壁内灌注砼均
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9、 9、 长螺旋或旋挖法钻孔灌注桩的单桩体积,按设计桩长(含桩尖)另加500mm(设计
有规定,按设计要求)再乘以螺旋外径或设计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10、 10、 基坑锚喷护壁成孔及孔内注浆按设计图纸以延长米计算,两者工程量应
相等。护壁喷射砼按设计图纸以平方米计算。 11、 11、 土钉支护钉土锚杆按设计图纸以延长米计算,挂钢筋网按设计图纸以平
方米计算。
附录 地层分类表 层级别 代表性地层
土孔 I II III 泥炭、植物层、耕植土、粉砂层、细砂层 黄土层、泥质砂层、火成岩风化层 泥灰层、硬粘土、白垩软层、砾石层 页层、致密泥灰层、泥质砂岩、岩盐、石膏 泥质页岩、石灰岩、硬煤层、卵石层 长石砂岩、石英、石灰质砂岩、泥质及砂质片岩 云母片岩、石英砂岩、硅化石灰岩 片麻岩、轻风化的火成岩、玄武岩 硅化页岩及砂岩、粗粒花岗岩、花岗片麻岩 细粒花岗岩、花岚片麻岩、石英脉 刚玉岩、石英岩、含赤铁矿及磁铁矿的碧玉石 没有风化均质的石英岩、辉石及遂石碧玉 岩石孔 IV V VI VII VIII IX X XI XII 注:钻入岩石以IV类为准,如钻入岩石V类时,人工、机械乘1.15系数,如钻入岩石IV类以上时,应另行调整人工、机械用量。 二、二、基础垫层
1、 1、 基础垫层是指砖、石、砼、钢筋砼等基下的垫层,按图示尺寸立方米计算。
2、 2、 外墙基础垫层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基础垫层长度按内墙基础垫层净长
计算。
第三章 第三章 砌筑工程
说明
一、一、砌砖、砌块墙
1、 1、 标准砖墙不分清、混水墙及艺术形式复杂程度。砖旋、砖过梁、砖圈梁、腰线、砖
垛、砖挑沿、附墙烟囱等因素已综合在定额内,不得另立项目计算。阳台砖隔断按相应内墙定额执行。
2、 2、 标准砖砌体如使用配砖,仍按本定额执行,不作调整。
3、 3、 空斗墙中门窗立边、门窗过梁、窗台、墙角、檩条下、楼板下、踢脚线部分和屋檐
处的实砌砖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另立项目计算。空斗墙中遇有实砌钢筋砖圈梁及单面附垛时,应另列项目按小型砌体定额执行。
4、 4、 砌块墙、多孔砖墙中,窗台虎头砖、腰线、门窗洞边接茬用标准砖已包括在定额内。 5、 5、 各种砖砌体的砖、砌块是按下列规格(单位:mm)编制的,规格不同时,可以换
算。 砖名称 普通粘土(标准)砖 KP粘土多孔砖* 粘土多孔砖 KM粘土空心砖 粘土三孔砖 粘土六孔砖 粘土九孔砖 页岩模数多孔砖 长*宽*高 240*115*53 240*115*90 240*240*115 240*115*115 190*190*190 190*190*190 190*190*140 190*190*190 240*190*190 240*140*90 240*90*90 190*120*90 硅酸盐空心砌块(双孔) 硅酸盐空心砖块(单孔) 硅酸盐空心砌块(单孔) 硅酸盐砌块 390*190*190 190*190*190 190*190*190 880*430*240 580*430*240(长*高*厚) 430*430*240 280*430*240
加气砼块 600*240*150 6、 6、 除标准砖墙外,其他品种砖弧形墙其弧形部分每立方米砌体按相应项目人工增加15%,砖5%,其他不变。
7、 7、 砌砖、块定额中已包括了门、窗框与砌体的原浆勾缝在内,砌筑砂浆强度等级按设
计规定应分别套用。
8、 8、 砖砌体内的钢筋加固及转角、内外墙的搭接钢筋以“吨”计算,按第四章的“砌体、
板缝内加固钢筋”定额执行。
9、 9、 砖砌挡土墙以顶面宽度按相应墙厚内墙定额执行,顶面宽度超过1砖按砖基础定额
执行。 10、 10、 小型砌体系指砖砌门蹲、房上烟囱、地垅墙、水槽、水池脚、垃圾箱、
台阶面上矮墙、花台、煤箱、垃圾箱、容积在3m3内的水池、大小便槽(包括踏步)、阳台栏板等砌体。 11、 11、 砖砌围墙如设计为空斗墙、砌块墙时,应按相应项目执行,其基础与墙
身除定额注明外应分别套用定额。 二、二、砌石
1、 1、 定额分为毛石、方整石砌体两种。毛石系指无规则的乱毛石、方整石系指已加工好
有面、有线的商品方整石(方整石砌体不得再套打荒、錾凿、剁斧项目)。
2、 2、 毛石、方整石零星砌体按窗台下墙相应定额执行,人工乘系数1.10。毛石地沟、水
池按窗台下石墙定额执行。毛石、方整石围墙按相应墙定额执行。砌筑圆弧形基础、墙(含砖、石混合砌体),人工按相应项目乘系数1.10,其他不变。 三、三、构筑物
砖烟囱毛石砌体基础按水塔的相应项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砌筑工程量一般规则
1、 1、 计算墙体工程量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砼柱、梁、
过梁、圈梁、挑梁、砼墙基防潮层和暖气包、壁龛的体积,不扣除梁头、梁垫、外墙预制板头、檩条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砌体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0.3m2以下的孔洞等所占的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出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 2、 2、 附墙砖垛、三皮砖以上的腰线、挑檐等体积,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
3、 3、 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按其外型体积并入所依附的墙体积内合并计算,不扣除
每个横截面在0.1m2以内的孔洞体积。
4、 4、 弧形墙按弧形墙中心线部分的体积计算。 二、二、墙体厚度按如下规定计算 1、 1、 标准砖计算厚度按下表计算: 砖墙计算厚度 标准砖 1/4 53 1/2 115 3/4 178 1 240 1 1/2 365 2 490 三、三、基础与墙身的划分 1、 1、 砖墙:
(1) (1) 基础与墙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坪(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设
计室内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2) (2) 基础、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坪±300mm以内,以不同材
料为分界线,超过±300mm,以设计室内地坪分界。
2、 2、 石墙:外墙以设计室外地坪,内墙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3、 3、 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四、四、砖石基础长度的确定
1、 1、 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
2、 2、 内墙墙基按内墙基最上一步净长度计算。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
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水砂浆防潮层通过基础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的体积不扣除,但靠墙暖气沟的檐亦不增加。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并入所依附
的基础工程量内。 五、五、墙身长度的确定
外墙按外墙中心线,内墙按内墙净长线计算。
六、六、墙身高度的确定设计有明确高度时以设计高度计算,未明确时按下列规定计算: 1、 1、 外墙:
坡(斜)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墙中心线屋面板底,无屋面板,算至椽子顶面;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另加200mm,无天棚,算至屋架下弦另加300mm;有现浇钢筋砼平板楼屋者,应算至平板底面;有女儿墙应自外墙梁(板)顶面至图示女儿墙顶面,有砼压顶者,算至压顶底面,分别以不同厚度按外墙定额执行。 2、 2、 内墙:
内墙位于屋架下,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算至天棚底另加120mm;有钢筋砼楼隔层者,算至钢筋砼板底,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面;同一墙上板厚不同时,按平均高度计算。 七、七、框架间砌体分别按内、外墙不同砂浆强度以框架间净面积乘墙厚计算,套相应定额。
框架外表面镶包砖部分也并入墙身工程量内一并计算。 八、八、空斗墙、空花墙、围墙的计算。
1、 1、 空花墙按空花部分的外型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空花墙外有实砌墙,其实砌部分应以
立方米另列项目计算。
2、 2、 空斗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计算规则同实心墙)。
3、 3、 围墙:砖砌围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围墙附垛及砖压顶应并入墙身工程量
内;砖围墙上有砼花格、砼压顶时,砼花格及压顶应按第五章规定另行计算,其围墙高度算至砼压顶下表面。
九、九、多孔砖、空心砖墙按图示墙厚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砖孔空心部分体积。
十、十、填充墙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其实砌部分及填充料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砖柱基、柱身不分断面均以设计体积计算,柱身、柱基工程量合并套“砖柱”定额。柱基与柱身砌体品种不同时,应分开计算并分别套用相应定额。
十一、砖砌地下室墙身及基础按设计图示以立方米计算,内、外墙身工程量合并计算按相应内墙定额执行。墙身外侧面砌贴砖按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十二、加气砼、硅酸盐砌块、小型空心砌块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砌块本身空心体积不予扣除。砌体中设计钢筋砖过梁时,应另行计算,套“小型砌体”定额。
十三、毛石墙、方整石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方整石墙单面出垛并入墙身工程量内,双面出墙垛按柱计算。标准砖镶砌门、窗门立边、窗台虎头砖、钢筋砖过梁等按实砌砖体积另列项目计算,套“小型砌体”定额。 十四、墙基防潮层按墙基顶面水平宽度乘以长度以平方米计算,有附垛时将附垛面积并入墙基内。 十五、其他
1、 1、 砖砌台阶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 2、 毛石、方整石台阶均以图示尺寸按立方米计算,毛石台阶按行石基础定额执行。 3、 3、 墙面、柱、底座、台阶的剁斧以设计展开面积计算;窗台、腰线以10延长米计算。 4、 4、 砖砌地沟沟底与沟壁工程量合并以立方米计算。
5、 5、 毛石砌体打荒、錾凿、剁斧按砌体裸露外表面积计算(錾凿包括打荒,剁斧包括打
荒、錾凿,打荒、錾凿、剁凿不能同时列入)。 十六、烟囱
1、 1、 砖烟囱基础:
砖烟囱基础与砖筒身的划分以基础大放脚的扩大顶面为界,以上为筒身,以下为基础。 2、 2、 烟囱筒身:
(1) (1) 烟囱筒身不分方形、圆形均按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孔洞及钢筋砼过梁、圈
梁所占体积。筒身体积应以筒壁平均中心线长度乘厚度。圆筒壁周长不同时,可按下式分段计算:V=ΣH*C*π*D
式中:V-筒身体积
H-每段筒身垂直高度
C-每段筒壁砖厚度
D-每段筒壁中心线的平均直径
(2) (2) 砖烟囱筒身原浆勾缝和烟囱帽抹灰,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如设计
加浆勾缝者,可按第十三章中勾缝项目计算,原浆勾缝的工、料不予扣除。
(3) (3) 砖烟囱的钢筋砼圈梁和过梁,按实体积计算,套用其他章节的相应项目执
行。
(4) (4) 烟囱的钢筋砼集灰斗(包括分隔墙、水平隔墙、柱、梁等)应按其他章节
相应项目计算。
(5) (5) 砖烟囱、烟道及砖内衬,设计采用加工楔形砖时,其加工楔形砖的数量应
按施工组织设计数量,另列项目按楔形砖加工相应定额计算。
(6) (6) 砖烟囱砌体内采用钢筋加固者,应根据设计重量按第四章“砌体、板缝内
加固钢筋”定额计算。
3、 3、 烟囱内衬:
(1) (1) 按不同种类烟囱内衬,以实体积计算,并扣除各种孔洞所占的体积。
(2) (2) 填料按烟囱筒身与内衬之间的体积计算,扣除各种孔洞所占的体积,但不
扣除连接横砖(防沉带)的体积。填料所需的人工已包括在砌内衬定额内。
(3) (3) 为了内衬的稳定及防止隔热材料下沉,内衬伸入筒身的连接横砖,已包括
在内衬定额内,不另计算。
(4) (4) 为防止酸性凝液渗入内衬与砼筒身间,而在内衬上抹水泥排水坡的,其工
料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4、 4、 烟道砌砖:
(1) (1) 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准。在第一道闸门之前的砌体应列入
炉体工程量内。
(2) (2) 烟道中的钢筋砼构件,应按钢筋砼分部相应定额计算。 二、水塔
1、 1、 基础:各种基础均以实体积计算(包括基础底板和筒座),筒座以上为塔身,以下
为基础。 2、 2、 筒身:
(1)砖砌塔身不分厚度、直径均以实体积计算,并扣除门窗洞口和钢筋砼构件所占体积。砖旋胎板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2)砖砌筒身设置的钢筋砼圈梁以实体积计算,按其他章节相应项目执行。 3、水槽内、外壁:
(1) (1) 与塔顶、槽底(或斜壁)相连系的圈梁之间的直壁为水槽内、外壁;设保
温水槽的外保护壁为外壁;直接承受水侧压力的水槽壁为内壁。非保温水箱的水槽壁按内壁计算。
(2) (2) 水槽内、外壁以实体积计算。 5、 5、 倒锥壳水塔:
基础按相应水塔基础的规定计算。
第四章 第四章 钢筋工程
说明
1、 1、 钢筋工程以钢筋的不同规格、不分品种按现浇构件钢筋、现场预制构件钢筋、加工
厂预制构件钢筋、预应力构件钢筋、点焊网片分别编制定额项目。 2、 2、 钢筋工程内容包括:除锈、平直、制作、绑扎(点焊),安装以及浇灌砼时维护钢
筋用工。
3、 3、 钢筋搭接所耗用的电焊条、电焊机、铅丝和钢筋余头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设计图
纸注明的钢筋接头长度以及未注明的钢筋接头按规范的搭接长度应计入设计钢筋用量中。
4、 4、 先张法预应力构件中的预应力、非预应力钢筋工程量应合并计算,按预应力钢筋相
应项目执行;后张法预应力构件中的预应力钢筋、非预应力钢筋应分别套用定额。 5、 5、 预制构件点焊钢筋网片已综合考虑了不同直径点焊在一起的因素,如点焊钢筋直径
粗细比在两倍以上时,其定额工日按该构件中主筋的相应子目乘系数1.25,其他不变(主
筋指网片中最粗的钢筋)。
6、 6、 粗钢筋接头采用电渣压力焊、套管接头、锥螺纹等接头者,应分别执行钢筋接头定
额。计算了钢筋不能再计算钢筋搭接长度。
7、 7、 非预应力钢筋不包括冷加工,设计要求冷加工时,应另行处理。预应力钢筋设计要
求人工时效处理时,应另行计算。
8、 8、 后张法钢筋的锚固是按钢筋帮条焊V型垫块编制的,如采用其他方法锚固时,应另
行计算。
9、 9、 基坑护壁孔内安放钢筋按现场预制构件钢筋相应项目执行;基坑护壁壁上钢筋网片
按点焊钢筋网片相应项目执行。 10、 10、 对构筑物工程,其钢筋可按表列系数调整定额中人工和机械用量: 项目 系数范围 烟囱烟道 水塔水箱 矩形 人工机械调整系数 1.70 1.70 1.25 构筑物 贮仓 圆形 1.50 1.20 1.20 栈桥通廊 水池油池 11、 11、 钢筋制作、绑扎需拆分者,制作按45%、绑扎按55%折算。 12、 12、 钢筋、铁件在加工厂制作时,由加工厂至现场的运输费应另列项目计算。
在现场制作的不计算此项费用。 13、 13、 后张法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束不分单跨、多跨以及单向双向布筋,当
构件长在60m以内时,均按定额执行。定额中预应力筋按直径5毫米的碳素钢丝或直径15-15.24毫米的钢绞线编制的,采用其他规格时另行调整。定额按一端张拉考虑,当两端张拉时,有粘结锚具基价乘以系数1.14,无粘结锚具乘系数1.07。当钢绞线束用于地面预制构件时,应扣除定额中张拉平台摊销费。单位工程后张法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束设计用量在3吨以内时,定额人工及机械台班有粘结张拉乘系数1.63;无粘结张拉乘系数1.80。 14、 14、 本定额无粘结钢绞线束以净重计量,若以毛重(含封油包塑的重量)计
量时,按净重与毛重之比1∶1∶0.8进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编制预算时,钢筋工程量可暂按构件体积(或水平投影面积、外围面积、延长米)*钢筋含量计算,详见附录一、结算时按设计要求,无设计按下列规则计算: 一、一、一般规则:
1、 1、 钢筋工程应区别现浇构件、预制构件、加工厂预制构件、预应力构件、点焊网片等
以及不同规格分别按设计展开长度(展开长度、保护层、搭接长度应符合规范规定)乘理论重量以吨计算。
2、 2、 计算钢筋工程量时,搭接长度按规范规定计算。当梁、板(包括整板基础)Φ8以
上的通筋未设计搭接位置时,预算收暂按8m一个双面电焊接头考虑,结算时应按钢筋实际定尺长度调整搭接个数,搭接方式按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3、 3、 先张法预应力构件中的预应力和非预应力钢筋工程量应合并按设计长度计算,按预
应力钢筋定额(梁、大型屋面板、F板执行Φ5外的定额,其余均执行Φ5内定额)。后张法预应力钢筋与非预应力钢筋分别计算,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纸规定的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区别不同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1) (1) 低合金钢筋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按预留孔道长度减350mm,螺杆
另行计算。
(2) (2) 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墩头插片,另一端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预
留孔道长度计算。
(3) (3) 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墩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增加
150mm,两端均用帮条锚具时,预应力钢筋共增加300mm计算。
(4) (4) 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砼自锚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增加350mm计算。
4、 4、 电渣压力焊、锥螺纹、套管挤压等接头以“个”计算。预算书中,底板、梁暂按8m
长一个接头的50%计算;柱按自然层每根钢筋1个接头计算。结算时应按钢筋实际接头
个数计算。
5、 5、 桩顶部破碎砼后主筋与底板钢筋焊接分别分为灌注桩、方桩(离心管桩按方桩)以
桩的根数计算。每根桩端焊接钢筋根数不调整。 6、 6、 在加工厂制作的铁件(包括半成品铁件)、已弯曲成型钢筋的场外运输按吨计算。
各种砌体内的钢筋加固分绑扎、不绑扎按吨计算。
7、 7、 砼柱中埋设的钢柱,基制作、安装应按相应的钢桔构制作、安装定额执行。 8、 8、 基础中钢支架、预埋铁件的计算:
(1)基础中,多层钢筋的型钢支架、垫铁、撑筋、马凳等按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合并用量计算,执行金属结构的钢托架制、安定额执行(并扣除定额中的油漆材料费51.49元)。现浇楼板中设置的撑筋按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用量与现浇构件钢筋用量合并计算。
(2)预埋铁件、螺栓按设计图纸以吨计算,执行铁件制安定额。 (3)预制柱上钢牛腿按铁件以吨计算。
9、后张法预应力(无粘结钢绞线封油包塑的重量不计算),其操作长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1) (1) 钢丝束采用镦头锚具时,不论一端张拉或两端张拉均不增加操作长度(即:
结构长度等于计算长度)。
(2) (2) 钢丝束采用锥形锚具时,一端张拉为1.0m,两端张拉为1.6m。
(3) (3) 有粘结钢绞线采用多根夹片锚具时,一端张拉为0.9m,两端张拉为1.5m。 (4) (4) 无粘结预应力钢绞线采用单根夹片锚具时,一端张拉为0.6米,两端张拉为
0.8米。
(5) (5) 用转角嚣张拉及特殊张拉的预应力筋,其操作长度应按实计算。
10、当曲线张拉时,后张法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计算长度可按直线长度乘下列系数确定:高1.50米内,乘1.015;梁高在1.50米以上,乘1.025;10米以内跨度的梁、当矢高650mm以上时,乘1.02。
11、后张法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锚具、按设计规定所穿钢丝或钢绞线的孔数计算(每孔均包括了张拉端和固定端的锚具),波纹管按设计图示以延长米计算。
第五章 混凝土工程
说明
一、 一、 本章混凝土构件分为自拌砼构件、商品砼泵送构件、商品砼非泵送构件
三部分,各部分又包括了现浇构件、现场预制构件、加工厂预制构件、构筑物等。 二、 二、 混凝土石子粒径取定: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无设计规定按下表规
定计算: 石子粒径 5-16mm 5-31.5 构件名称 预制板类构件、预制小型构件 现浇构件:矩形柱(构造柱除外)、圆柱、多边形柱(L、T+型柱除外)、框架梁、单梁、连续梁、地下室防水砼墙。 预制构件:柱、梁、桩 5-20mm 5-40mm 除以上构件外均用此粒径。 基础垫层、各种基础、道路、挡土墙、地下室墙、大体积砼。 注:本规定也适用于其它分部。 三、 三、 毛石砼中的毛石掺量是按15%计算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比例换
算毛石、砼数量,其余不变。
四、 四、 现浇柱、墙子目中,均已按规范规定综合考虑了底部铺垫1∶2水泥砂浆
的用量。
五、 五、 室内净高超过8m的现浇柱、梁、墙、板(各种板)的人工工日分别乘
以下系数:净高在12m以内1.18;净高在18m以内1.25。
六、 六、 现场预制构件,如在加工厂制作,砼配合比按加工厂配合比计算;加工
厂构件及商品砼改在现场制作,砼配合比按现场配合比计算;其工料、机械台班不调整。 七、 七、 加工厂预制构件其他材料费中已综合考虑了掺入早强剂的费用,现浇构
件和现场预制构件未考虑使用早强剂费用,设计需使用或建设单位认可时,其费用可按
每m3砼增加4.00元计算。
八、 八、 加工厂预制构件采用蒸汽养护时,立窑、养护池养护每m3构件增加64
元。
九、 九、 小型混凝土构件,系指单体体积在0.05m3以内的未列出子目的构件。 十、 十、 砼养护中的草袋子改用塑料薄膜。
十一、 十一、 构筑物中砼、坑渗砼已按常用的强度等级列入基价,设计与子目取定不
符合单价调整。
十二、 十二、 构筑物中毛石砼的毛石掺量是按20%计算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
比例换算毛石、砼数量,其余不变。
十三、 十三、 钢筋砼水塔、砖水塔基础采用毛石砼、砼基础按烟囱相应项目执行。 十四、 十四、 构筑物中的砼、钢筋砼地沟是指建筑物室外的地沟,室内钢筋砼地沟按
现浇构件相应项目执行。
十五、 十五、 泵送砼子目中已综合考虑了输送泵车台班,布拆管及清洗人工、泵管摊
销费、冲洗费。当输送高度超过30m时,输送泵车台班乘以1.10,输送高度超过50m时,输送泵车台班乘以1.25。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现浇混凝土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如除构件内钢筋、支架、螺栓孔、螺栓、预埋铁件及墙、板中0.3m2内的孔洞所占体积。留洞所增加工、料不再另增费用。 2、基础
(1) (1) 有梁带形混凝土基础,其梁高与梁宽之比在4∶1以内的,按有梁式带
形基础计算(带形基础梁高是指梁底部到上部的高度)。超过4∶1时,其基础底按无梁式带形基础计算,上部按墙计算。
(2) (2) 满堂(板式)基础有梁式(包括反梁)、无梁式应分别计算,仅带有边
肋者,按无梁式满堂基础套用子目。
(3) (3) 设备基础除块体以外,其他类型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梁、柱、板、
墙等有关规定计算,套相应的项目。
(4) (4) 独立柱基、桩承台:按图示尺寸实体积以立方米算至基础扩大顶面。 (5) (5) 杯形基础套用独立柱基项目。杯口外壁高度大于杯口外长边的杯形基
础,套“高颈杯形基础”项目。
3、柱:按图示断面尺寸乘柱高以立方米计算。柱高按下列规定确定:
(1) (1) 有梁板的柱高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算至楼板下表面处(如
一根柱的部分断面与板相交,柱高应算至板顶目,但与板重叠部分应扣除)。
(2) (2) 无梁板的柱高,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的高度
计算。
(3) (3) 有预制板的框架柱柱高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4) (4) 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应扣除与现浇板、梁相交部分的体积,与砖墙嵌
接部分的砼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5) (5) 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相应柱身体积内计算。
4、梁:按图示断面尺寸乘梁长以立方米计算,梁长按下列规定确定: (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伸入砖墙内的梁头、梁垫体积并入梁体积内计算。
(3)圈梁、过梁应分别计算,过梁长度按图示尺寸,图纸无明确表示时,按门窗洞口外围宽另加500mm计算。平板与砖墙上砼圈梁相交时,圈梁高应算至板底面。
(4)依附于梁(包括阳台梁、圈过梁)上的砼线条(包括弧形条)按延长米另行计算(梁宽算至线条内侧)。
(5)现浇挑梁按挑梁计算,其压入墙身部分按圈梁计算;挑梁与单、框架梁连接时,其挑梁应并入相应梁内计算。
(6)花篮梁二次浇捣部分执行圈梁子目。
5、板:按图示面积乘板厚以立方米计算(I妗板交接处不得重复计算)。其中: (1)有梁板按梁(包括主、次梁)、板体积之和计算,有后浇板带时,后浇板带(包括主、次梁)应扣除。
(2)无梁板按和柱帽之和计算。 (3)平板按实体积计算。
(4)现浇挑檐、天沟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面为分界线,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墙边以外或梁边线以外挑檐、天沟。 (5)各类板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
(6)预制板缝宽度在100mm以上现浇板缝按平板计算。
(7)后浇墙、板带(包括主、次梁)按设计图纸以立方米计算。
6、墙:外墙按图示中心线(内墙按净长)乘墙高、墙厚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0.3m3外的孔洞体积。单面墙垛其实出部分并入墙体体积内计算,双面墙垛(包括墙)按柱计算。弧形墙按弧线长度乘墙高、墙厚计算,地下室墙有后浇墙带时,后浇墙带应扣除。梯形断面墙按上口与下口的平均宽度计算。墙高的确定:
(1) (1) 墙与梁平行重叠,墙高算至梁顶面;当设计梁宽超过墙宽时,梁、墙
分别按相应项目计算。
(2) (2) 墙与板相交,墙高算至板底面。
7、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梁、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2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另增加,楼梯与楼板连接时,楼梯算至楼梯梁外侧面。圆弧形楼梯包括圆弧形梯段、圆弧形边梁及与楼板连接的平台,按楼梯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阳台、雨篷,按伸出墙外的板底不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出墙外的牛腿不另计算。水平,竖向悬挑板按立方米计算。
9、阳台、沿廊栏杆的轴线柱、下嵌、扶手以扶手的长度按延长米计算。砼栏板、竖向挑板以立方米计算。栏板的斜长如图纸无规定时,按水平长度乘系数1.18计算。地沟底、壁应分别计算,沟底按基础垫层子目执行。 10、预制钢筋混凝土框架的梁、柱现浇接头,按设计断面以立方米计算,套用“柱接柱接头”子目。 11、台阶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平台与台阶的分界线以最上层台阶的外口减300mm宽度为准,台阶宽以外部分并入地面工程量计算。
二、二、现场、加工厂预制混凝土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 1、 混凝土工程量按图示尺寸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扣除圆孔板内圆孔体积,不扣除构
件内钢筋、铁件、后张法预应力钢筋灌浆孔及板内小于0.3m2孔洞面积所占的体积。 2、 2、 预制桩按桩全长(包括桩尖)乘设计桩断面积(不扣除桩尖虎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3、 3、 混凝土与钢杆件组合的构件,混凝土按构件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钢拉杆按第六章
中相应子目执行。
4、 4、 漏空混凝土花格窗、花格芯按外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5、 5、 天窗架、端壁、桁条、支撑、楼梯、板类及厚度在50mm以内的薄型设计图纸加定
额规定的场外运输、安装损耗以立方米计算。 三、三、构筑物工程 (一) (一)烟囱
1、 1、 烟囱基础
(1) (1) 砖基础以下的钢筋砼或砼底板基础,按本节烟囱基础相应子目执行。
(2) (2) 钢筋砼烟囱基础,包括基础底板及筒座,筒座以上为筒身,按实体积计算。 2、 2、 砼烟囱筒身
(1) (1) 烟囱筒身不分方形、圆形均按m3计算,应扣除孔洞所占体积。筒身体积应以筒
壁平均中心线长度乘厚度。圆筒壁周长不同时,可按下式分段计算L:V=∑H*C*π*D 式中:V-筒身体积
H-每段筒身垂直高度 C-每段筒身壁厚度
D-每段筒壁中心线的平均直径
(1) (1) 砖烟囱的钢筋砼圈梁和过梁,按实体积计算,套用现浇构件分部的相应项
目执行。
(2) (2) 烟囱的钢筋砼集灰斗(包括分隔墙、水平隔墙、柱、梁等)应按现浇构件
分部相应项目计算。 3、 3、 烟道砼
(1) (1) 烟道中的钢筋砼构件,应按现浇构件分部相应子目计算。
(2) (2) 钢筋砼烟道,可按本分部地沟子目计算,但架空烟道不能套用。 (二)水塔
1、基础:各种基础均以实体积计算(包括基础底板和筒座),筒座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
2、筒身:
(1) (1) 钢筋砼铜式塔身以筒座上表面或基础底板上表面为分界线;柱式塔身以柱
脚与基础底板或梁交界处为分界线,与基础底板相连接的梁并入基础内计算。
(2) (2) 钢筋砼筒式塔身与水箱的分界是以水箱底部的圈梁为界,圈梁底以下为筒
式塔身。水箱的槽底(包括圈梁)、塔顶、水箱(槽)壁工程量均应分别按实体积计算。
(3) (3) 钢筋砼筒式塔身以实体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体积,依附于筒身的过梁、
雨蓬、挑沿等工程量并入筒壁体积内按筒式塔身计算;柱式塔身不分斜柱、直柱和梁,均按实体积合并计算按柱式塔身子目执行。
(4) (4) 钢筋砼、砖塔身内设置的钢筋砼平台、回廊以实体积计算。平台、回廊上
设置的钢栏杆及内部爬梯按第六章相应项目执行。
(5) (5) 砖砌筒身设置的钢筋砼圈梁以实体积计算,按现浇构件相应项目执行。
3、 3、 塔顶及槽底
(1) (1) 钢筋砼塔顶及槽底的工程量合并计算。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
板、挑出斜壁和圈梁。回廊及平台另行计算。
(2) (2) 槽底不分平底、拱底、塔顶不分锥形、球形均按本定额执行。
4、 4、 水槽内、外壁
(1) (1) 与塔顶、槽底(或斜壁)相连系的圈梁之间的直壁为水槽内、外壁;
设保温水槽的外保护壁为外壁;直接承受水侧压力的水槽壁为内壁。非保温水箱的水槽壁按内壁计算。
(2) (2) 水槽内、外壁以实体积计算;依附于外壁的柱、梁等并入外壁体积中
计算。
5、 5、 倒锥壳水塔
基础按相应水塔基础的规定计算,其筒身、水箱、环梁按砼的体积以m3计算。 (三)贮水(油)池
1、油底为平底执行平底子目,其平底体积应包括池壁下部的扩大部分;池底有斜坡者,执行锥形底子目。均按图示尺寸的实体积计算。
2、池壁有壁基梁时,锥形底应算至壁基梁底面,池壁应从壁基梁上口开始,壁基梁应从锥形底上表面算至池壁下口;无壁基梁时锥形底算至坡上表面,池壁应从锥形底的上表面开始。 3、无梁池盖柱的柱高,应由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的下表面,包括柱帽、柱座的体积。 4、 4、 池壁应分别不同厚度计算,其高度不包括池壁上下处的扩大部分,无扩大部分时,
则自池底上表面(或壁基梁上表面)至池盖下表面。
5、 5、 无梁盖应包括与池壁相连的扩大部分的体积;肋形盖应包括主、次梁及盖板部分
的体积;球形盖应自池壁顶面以上,包括边侧梁的体积在内。
6、 6、 各类池盖中的进人孔、透气管、水池盖以及与盖相连的结构,均包括在子目以内,
不另计算。
7、 7、 沉淀池水槽系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及纵槽、U形水槽,但不包括与水槽相连接
的矩形梁;矩形梁可按现浇构件分部的矩形梁子目计算。 (四)、贮仓 1、矩形仓
(1) (1) 矩形仓立壁和斜壁,各按不同厚度计算体积,立壁和斜壁按相互交点的水
平线分分界线;壁上圈梁并入斜壁工程量内。基础、支撑漏斗的柱和柱间的连系梁分别按砼分部的相应子目计算。
2、圆筒仓
(1) (1) 本计价表适用于高度在30m以下、库壁厚度不变、上下断面一致、采用
钢滑模施工工艺的圆形贮仓,如盐仓、粮仓、水泥库等。
(2) (2) 圆形仓工程量应分仓底板、顶板、仓壁三部分计算。
(3) (3) 圆形仓底板以下的钢筋砼柱,梁、基础按现浇构件结构分部的相应项目计
算。
(4) (4) 仓顶板的梁与仓顶板合并计算,按仓顶板子目执行。
(5) (5) 仓壁高度应自仓壁底面算至顶板底面计算,如除0.05m2以上的孔洞。 (五)地沟及支架
1、本计价表适用于室外的方形(封闭式)、槽形(开口式)、阶梯形(变截面式)的地沟。底、壁、顶应分别按m3计算。
2、沟壁与底的分界,以底板上表面为界。沟壁与顶的分界以顶板下表面为界。上薄下厚的壁按平均厚度计算;阶梯形的壁按加权平均厚度计算;八字角部分的数量并入沟壁工程量内。
3、地沟预制顶板,按预制结构分部相应子目计算。
4、支架均以实体积计算(包括支架各组成部分)框架型或A字型支架应将柱、梁的体积合并计算;支架带操作平台者,其支架与操作台的体积亦合并计算。 5支架基础应按现浇构件结构分部的相应子目计算。 (六)栈桥
1、柱、连系梁(包括斜梁)体积合并、肋梁与板的体积合并均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 2、栈桥斜桥部分不论板顶高度如何均按高在12m内子目执行。
3、板顶高度超过20m,每增加2m仅指柱、连系梁的体积(不包括有梁板)。
第六章 第六章 金属结构工程
说明
一、一、金属构件不论在附属企业加工厂或现场制作均执行本定额(现场制作需搭设操作平
台,其平台摊销费按本章相应项目执行)。
二、二、本定额中各种钢材数量均以型钢表示。实际不论使用何种型材,估价表中的钢材总
数量和其他工料均不变。
三、三、本定额的制作均按焊接编制的,定额中的螺栓是在焊接之前临时加固螺栓,局部制
作用螺栓连接,亦按本定额执行。
四、四、本定额除注明者外,均包括现场内(工厂内)的材料运输、下料、加工、组装及成
品堆放等全部工序。加工点至安装点的构件运输,应另按第七章构件运输定额相应项目计算。
五、五、本定额构件制作项目中,均已包括刷一遍防锈漆工料。
六、六、金属结构制作定额中的钢材品种系按普通钢材为准,如用锰钢等低合金钢者,其制
作人工乘系数1.1。
七、七、砼劲性柱内,用钢板、型钢焊接而成的H、T型钢柱,按H、T型钢构件制作定额
执行,安装按第七章相应钢柱项目执行。
八、八、本定额各子目均未包括焊缝无损探伤(如:X光透视、超声波探伤、磁粉探伤、着
色探伤等),亦未包括探伤固定支架制作和被检工件的退磁。
九、九、后张法预应力砼构件端头螺杆、轻钢檩条拉杆端头螺杆帽定额执行;木屋架、钢筋
砼组合屋架拉杆按钢拉杆定额执行。 十、十、铁件指埋入在砼内的预埋铁件。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一、 金属结构制作按图示钢材尺寸以吨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肢、切角、切
边的重量,电焊条重量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在计算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重量时均以矩形面积计算。
二、 二、 实腹柱、钢梁、吊车梁、H型钢、T型钢结构按图示尺寸计算,其中钢
梁、吊车梁腹板及翼板宽度按图示尺寸每边增加8mm计算。
三、 三、 钢柱制作工程量包括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重量;制动梁的制作工
程量包括制作动梁、制动桁架、制作动板重量;墙架的制作工程量包括墙架柱、墙架梁及连接柱杆重量。
四、 四、 天窗挡风架、柱侧挡风板、挡雨板支架制作工程量均按挡风架定额执行。 五、 五、 栏杆是指平台、阳台、走廊放楼梯的单独栏杆。
六、 六、 钢平台、走道应包括楼梯、平台、栏杆合并计算,钢梯子应包括踏步、
栏杆合并计算。
七、 七、 钢漏斗制作工程量,矩形按图示分片,圆形按图示展开尺寸,并依钢板
宽度分段计算,每段均以其上口长度(圆形以分段展开上口长度)与钢板宽度,按矩形计算,依附漏斗的型钢并入漏斗重量内计算。
八、 八、 晒衣架和钢盖板项目中已包括安装费在内,但未包括场外运输。 九、 九、 钢屋架单榀重量在0.5t以下者,按轻型屋架定额计算。 十、 十、 轻钢檩条、拉杆以设计型号、规格按吨计算(重量=设计长度*理论重量)。 十一、 十一、 预埋铁件按设计的形体面积、长度乘理论重量计算。
第七章 第七章 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
说明
一、一、构件运输
1、 1、 本定额包括砼构、金属构件及门窗运输,运输距离应由构件堆放地(或构件加工厂)
至施工现场的实际距离确定。
2、 2、 本定额构件运输类别划分详见下表
砼构件 类别 I类 II类 III类 IV类 类别 I类 II类 III类 项 目 各类屋架、桁架、托架、梁、柱、桩、薄腹梁、风道梁 大型屋面板、槽型板、肋形板、开沟板、空心板、平板、楼梯、檩条、阳台、门窗过梁、小型构件。 天窗架、端壁架、挡风架、侧板、上下档,各种支撑。 全装配式内外墙板、楼顶板、大型墙板。 金属构件 项目 钢柱、钢梁、屋架、托架梁、防风桁架。 吊车梁、制动梁、型(轻)钢檩条、钢拉杆、钢栏杆、盖板、垃圾出灰门、篦子、爬梯、平台、扶梯、烟囱紧固箍。 墙架、挡风架、天窗架、组合檩条、钢支撑、上下挡、轻型屋架、滚动支架、悬挂支架、管道支架、零星金属构件 3、 3、 本定额综合考虑了城镇、现场运输道路等级、上下坡等各种因素,不得因道路条件不同而调整定额。
4、 4、 构件运输过程中,如遇道路、桥梁限载而发生的加固、拓宽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
保安护送以及沿途发生的过路、过桥等费用,应另行处理。 二、二、构件安装
1、 1、 构件安装场内运输按下列规定执行:
(1) (1) 现场预制构件已包括了机械回转半径15m以内的翻身就位。如受现场条件
限制,砼构件不能就位预制,运距在150m以内,每立方米构件另加场内运输23.26元。
(2) (2) 加工厂预制构件安装,定额中已考虑运距在500m以内的场内运输。
(3) (3) 金属构件安装未包括场内运输费。如发生,单件在0.5t以内、运距在150m
以内的,每吨构件另加场内运输费10.97元;单件在0.5t以上的金属构件按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
(4) (4) 场内运距如超过以上规定时,应扣去上列费用,另按1km以内的构件运输
定额执行。
2、 2、 定额中的塔式起重机台班均已包括在第二十二章垂直运输机械费定额中。
3、 3、 本安装定额均不包括为安装工作需要所搭设的脚手架,若发生应按第十九章脚手架
工程规定计算。
4、 4、 本定额构件安装是按履带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编制的,如施工组织设计需使用轮
胎式起重机或汽车式起重机,经建设单位认可后,可按履带式起重机相应项目套用,其中人工、吊装机械乘系数1.18;轮胎式起重机或汽车起重机的起重吨位,按履带式起重机相近的起重吨位套用,台班单价换算。 5、 5、 金属构件中轻钢檩条拉杆的安装是按螺栓考虑,其余构件拼装或安装均按电焊考虑,
设计用连接螺栓,其连接螺栓按设计用量另行计算(人工不再增加),电焊条、电焊机应相应扣除。
6、 6、 单层厂房屋盖系统构件如必须在跨外安装时,按相应构件安装定额中的人工、吊装
机械台班乘系数1.18。用塔吊安装时,不乘此系数。
7、 7、 履带式起重机安装点高度以20m内为准,超过20m在30m内,人工、吊装机械台
班(子目中履带式起重机小于25t者应调整到25t)乘系数1.20;超过30m在40m内,人工、吊装机械台班(子目中履带式起重机小于50t者应调整到50t)乘1.40系数;超过40m,按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8、 8、 钢柱安装在砼柱上(或砼柱内),其人工、吊装机械乘系数1.43。砼柱安装后,如
有钢牛腿或悬臂梁与其焊接时,钢牛腿或悬臂梁执行钢墙架安装定额,钢牛腿执行铁件制作定额。
9、 9、 钢屋架单榀重量在0.5t以下者,按轻型钢屋架子目执行。 10、 10、 构件安装项目中所列垫铁,是为了校正构件偏差用的,凡设计图纸中的
连接铁件、拉板等不属于垫铁范围的,应按第六章相应子目执行。 11、 11、 钢屋架、天窗架拼装是指在构件厂制作、在现场拼装的构件,在现场不
发生拼装或现场制作的钢屋架、钢天窗架不得套用本定额。 12、 12、 小型构件安装包括:沟盖板、通气道、垃圾道、楼梯踏步板、隔断板以
及单体体积小于0.1m3的构件安装。 三、三、其他
1、 1、 矩形、工型、空格型、双肢柱、管道支架预制钢筋砼构件安装,均按砼柱安装相应
定额执行。
2、 2、 预制钢筋砼柱、梁通过焊接形成的框架结构,其柱安装按框架柱计算,梁安装按框
架梁计算,框架梁与柱的接头现浇砼部分按第五章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预制柱、梁一次制作成型的框架按连体框架柱梁定额执行。
3、 3、 预制钢筋砼多层柱安装,第一层的柱按柱安装定额执行,二屋及二层以上柱按柱接
柱定额执行。
4、 4、 单(双)悬臂梁式柱按门式刚架定额执行。
5、 5、 定额子目内既列有“履带式起重机”又列有“塔式起重机”的,可根据不同的垂直
运输机械选用:
(1) (1) 选用卷扬机(带塔)施工的,套“履带式起重机”定额子目; (2) (2) 选用塔式起重机施工的,套“塔式起重机”定额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1、 构件运输、安装工程量计算方法与构件制作工程量计算方法相同(即:运输、安装
工程量=制作工程量)。但下表内构件由于在运输、安装过程中易发生损耗(损耗率见下表),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制作、场外运输工程量=设计工程量*1.018 安装工程量=设计工程量*1.01 预制钢筋砼构件场内、外运输、安装损耗率(%) 名称 场外运输 场内运输 0.5 安装 0.5 天窗架、端壁、桁条、支撑、0.8 踏步板、板类及厚度在50mm内薄型构件 2、 2、 加气砼板(块),硅酸盐块运输每立方米折合钢筋砼构件体积0.4m3按II类构件运
输计算。
3、 3、 木门窗运输按门窗洞口的面积(包括框、扇在内)以100m2计算,带纱扇另增洞口
面积的40%计算。
4、 4、 预制构件安装后接头灌缝工程量均按预制钢筋砼构件实体积计算,柱与柱基的接头
灌缝按单根柱的体积计算。
5、 5、 组合屋架安装,以砼实际体积计算,钢拉杆部分不另计算。
第八章 第八章 木结构工程
说明
一、一、本章中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木种划分见第十五章说明),
木门制作人工和机械费乘系数1.3,木门安装人工系数1.15,其他项目人工和机械费乘系数1.35。 二、二、本定额是按已成型的两个切断面规格料编制的,两个切断面以前的锯缝损耗按总说
明规定应另外计算。 三、三、本章中注明的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图纸注明的断面或厚度为净料
时,应增加断面刨光损耗;一面刨光加3mm,两面刨光加5mm,圆木按直径增加5mm。 四、四、本章中的木材是以自然干燥条件下的木材编制的,需要烘干时,其烘干费用及损耗
由各市确定。
五、五、厂库房大门的钢骨架制作已包括在子目中,其上、下轨及滑轮等应按五金铁件表相
应项目执行。
六、六、厂库房大门、钢木大门及其它特种门的五金铁件表按标准图用量列出,仅作备料参
考。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一、 门制作、安装工程量按门洞口面积计算。无框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按设
计门扇外围面积计算。
二、 二、 木屋架的制作安装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 1、 木屋架不论圆、方木,其制作安装均按设计断面以立方米计算,分别套相应子目,
其后配长度及配制损耗已包括在子目内不另外计算(游沿木、风撑、剪刀撑、水平撑、夹板、垫木等木料并入相应屋架体积内)。
2、 2、 圆木屋架刨光时,圆木按直径增加5mm计算,附属于屋架的夹板、垫木等已并入
相应的屋架制作项目中,不另计算;与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工程量并入屋架体积内计算。
3、 3、 圆木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为方木时,方木部分按矩形檩木计算。
三、 三、 檩木按立方米计算,简支檩木长度按设计图示中距增加200mm计算,
如两端出山,檩条长度算至搏风板。连续檩条的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接头长度按全部连接檩木的总体积的5%计算。檩条托木已包括在子目内,不另计算。
四、 四、 屋面木基屋,按屋面斜面积计算,不扣除附墙烟囱、风道、风帽底座和
屋顶小气窗所占面积,小气窗出檐与木基层重叠部分亦不增加,气楼屋面的屋檐突出部分的面积并入计算。
五、 五、 封檐板按图示檐口外围长度计算,搏风板按水平投影长度乘屋面坡度系
数C后,单坡加300mm,双坡加500mm计算。
六、 六、 木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和靠墙踢脚板)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
度小于2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的面积亦不另计算。
七、 七、 木柱、木梁制作安装均按设计断面竣工木料以立方米计算,其后备长度
及配置损耗已包括在子目内。
第九章 屋、平、立面防水及保温隔热工程
说明
一、一、屋面防水分为瓦、卷材、刚性、涂膜四部分。
1、 1、 瓦材规格与定额不同时,瓦的数量可以换算,其他不变。换算公式
10m2/瓦有效长度*有效宽度*1.025(操作损耗)
2、 2、 油毡卷材屋面包括刷冷底子油一遍,但不包括天沟、泛水、屋脊、檐口等处的附加
屋在内,其附加屋应另行计算。其他卷材屋面均包括附加屋。
3、 3、 本章以石油沥青、石油沥青玛碲脂为准,设计使用煤沥青、煤沥青玛碲脂,按实调
整。
4、 4、 冷胶“二布三涂项目,其“三涂”是指涂膜构成的防水层数,并非指涂刷遍数,每
一涂层的厚度必须符合规范(每一涂层刷二至三遍)要求。
5、 5、 高聚物、高分子防水卷材粘贴,实际使用的粘结剂与本定额不同,单价可以换算,
其他不变。 二、二、平、立面及其他防水是指楼地面及墙面的防水,分为涂刷、砂浆、粘贴卷材三部分,
既适用于建筑物(包括地下室)又适用于构筑物。
三、三、在粘结层上单撒绿豆砂者(定额中已包括绿豆砂的项目除外),每10m2铺洒面积增
加0.066工日。绿豆砂0.078t,合计6.62元。
四、四、伸缩缝项目中,除已注明规格可调整外,其余项目均不调整。 五、五、玻璃棉、矿棉包括材料和人工均已包括在定额内。
六、六、凡保温、隔热工程用于地面时,增加电动夯实机0.04台班/m3。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一、 瓦屋面按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延长系数C(见表)以
平方米计算(瓦出线已包括在内),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斜沟等所占面积,屋面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也不增加。
二、 二、 瓦屋面的屋脊、蝴蝶瓦的檐口花边、滴水应另列项目按延长米计算,四
坡屋面斜脊长度按下图中的“b”乘以隅延长系数D(见表)以延长米计算,山墙泛水长度=A*C,瓦穿铁丝、钉铁钉、水泥砂浆粉挂瓦条按每10m2斜面积计算。
屋面坡度延长米系数表 坡度比便a/b 1/1 1/1.5 1/2 1/2.5 1/3 角度Q 45° 33°40′ 26°34′ 21°48′ 18°26′ 延长系数C 1.4142 1.2015 1.1180 1.0770 1.0541 隅延长系数D 1.7321 1.5620 1.5000 1.4697 1.4530 三、 三、 彩钢芯板、彩钢复合板屋面按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支架、槽铝、角铝等均包含在定额内。
四、 四、 彩板屋脊、天沟、泛水、包角、山头按设计长度以延长米计算,堵头已
包含在定额内。
五、 五、 卷材屋面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 1、 卷材屋面按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规定的坡度系数以平方米计算,但不扣除
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所占面积。女儿墙、伸缩缝、天窗等处的弯起高度按图示尺寸计算并入屋面工程量内;如图纸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的弯起高度按250mm计算,天窗弯起高度按500mm计算并入屋面工程量内;檐沟、天沟按展开面积并入屋面工程量内。
2、 2、 油毡屋面均不包括附加屋在内,附加屋按设计尺寸和层数另行计算;
其他卷材屋面已包括附加层在内,不另行计算;收头、接缝材料已列入定额内。 六、 六、 刚性屋面,涂膜屋面工程量计算同卷材屋面。 七、 七、 平、立面防水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 1、 涂刷油类防水按设计涂刷面积计算。
2、 2、 防水砂浆防水按设计抹灰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及室内铁道
所占的面积。不扣除附墙垛、柱、间壁墙、附墙烟囱及0.3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 3、 3、 粘贴卷材、布类
①平面:建筑物地面、地下室防水屋按主墙(承重墙)间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柱、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附墙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0.3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与墙间连接处高度在500mm以内者,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平面工程量内,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②立面:墙身防水层按图示尺寸扣除立面孔洞所占面积(0.3m2以内孔洞不扣)以m2计算;
③构筑物防水层按实铺面积计算,不扣除0.3m2以内孔洞面积。
八、 八、 伸缩缝、盖缝、止水带按延长米计算,外墙伸缩缝在墙内、外双面填缝
者,工程量应按双面计算。
九、 九、 屋面排水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 1、 铁皮排水项目:水落管按檐口滴水处算至设计室外地坪的高度以延长米计算,檐口
处伸长部分(即马腿弯伸长)、勒脚和泄水口的弯起均不增加,但水落管遇到外墙腰线(需弯起的)按每条腰线增加长度25cm计算。檐沟、天沟均以图示延长米计算。白铁斜沟、泛水长度可按水平长度乘以延长系数或隅延长系数计算。水斗以个计算。
2、 2、 玻璃钢、PVC、铸铁水落管、檐沟均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水斗、女儿墙弯头,
铸铁落水口(带罩)均按只计算。
3、 3、 阳台PVC管通水落管按只计算。每只阳台出水口至水落管中心线斜长按1m计(内
含两只135°弯头,1只异径三通)。
十、 十、 保温隔热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 1、 保温隔热层按隔热材料净厚度(不包括胶结材料厚度)乘实铺面积按立方米计算; 2、 2、 地墙隔热层,按围护结构墙体内净面积计算,不扣除0.3m2以内孔洞所占的面积。 3、 3、 软木、聚苯乙烯泡沫板铺贴平顶以图示长乘宽乘厚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4、 4、 屋面架空隔热板、天棚保温(沥青贴软木除外)层,按图示尺寸实铺面积计算。 5、 5、 墙体隔热:外墙按隔热层中心线,内墙按隔热层净长乘图示尺寸的高度(如图纸无
注明高度时,则下部由地坪隔热层起算,带阁楼时算至阁楼板顶面上;无阁楼时则算至檐口)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冷藏门洞口和管道穿墙洞口所占的体积。 6、 6、 门口周围的隔热部分,按图示部位,分别套用墙体或地坪的相应定额以立方米计算。 7、 7、 软木、泡沫塑料板铺贴柱帽、梁面,以图示尺寸按立方米计算。
8、 8、 梁头、管道周围及其他零星隔热工程,均按实际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套用柱帽、梁
面定额。
9、 9、 池槽隔热层按图示池槽保温隔热层的长、宽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其中池壁按墙面
计算,池底按地面计算。 10、 10、 包柱隔热层,按图示柱的隔热层中心线的展开长度乘图示尺寸高度及厚
度以立方米计算。
第十章 防腐耐酸工程
说明
一、 一、 整体面层和平面砌块料面层,适用于楼地面、平台的防腐面层。整体面
层厚度、砌块料面层的规格、结合层厚度、灰缝宽度、各种胶泥、砂浆、砼的配合比,设计与定额不同应换算,但人工、机械不变。 块料贴面结合层厚度、灰缝宽度取定如下:
树脂胶泥、树脂砂浆结合层6mm 灰缝宽度3mm 水玻璃胶泥、水玻璃砂浆结合层6mm 灰缝宽度4mm 硫磺胶泥、硫磺砂浆结合层6mm 灰缝宽度5mm 花岗岩及其他条石结合层15mm 灰缝宽度8mm
二、 二、 块料面层以平面砌为准,立面砌时按平面砌的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
1.38,踢脚板人工乘以系数156,块料乘以系数1.01,其他不变。
三、 三、 本章中浇灌砼的项目需立模是,按砼垫层项目的含模量计算,按带形定
额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一、 防腐工程项目应区分不同防腐材料种类及厚度,按设计实铺面积以平方
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所占的面积。砖垛等突出墙面部分,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墙面防腐工程量内。
二、 二、 踢脚板按实铺长度乘以高度按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洞所占面积并相应
增加侧壁展开面积。
三、 三、 平面砌筑双层耐酸块料时,按单层面积乘系数2.0计算。
四、 四、 防腐卷材接缝附加层收头等工料,已计入定额中,不另行计算。
五、 五、 烟囱内表面涂抹隔绝层,按筒身内壁的面积计算,并扣除孔洞面积。
第十一章 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
说明
一、 一、 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构筑物)所在的厂区或住宅小区
内的道路、广场及排水。如该部分是按市政工程标准设计的,执行市政定额,设计图纸未注明时,按本定额执行。
二、 二、 本章定额中未包括的项目(如:土方、垫层、面层和管道基础等),应按
本定额其他分部的相应项目执行。
三、 三、 管道铺设不论用人工或机械均执行本定额。
四、 四、 停车场、球场、晒场,按道路相应定额执行,其压路机台班乘系数1.20。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一、 整理路床、路肩和道路垫层、面层均按设计规定以平方米计算。路牙(沿)
以延长米计算。
二、 二、 钢筋砼井(池)底、壁、顶和砖砌井(池)壁不分厚度以实体积计算,
池壁与排水管连接的壁上孔洞其排水管径在300mm以内所占的壁体积不予扣除;超过300mm时,应予扣除。所有井(池)壁孔洞上部砖旋,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井(池)底、壁抹灰合并计算。
三、 三、 路面伸缩缝锯缝、嵌缝均按延长米计算。
四、 四、 砼、PVC排水管按不同管径分别按延长米计算,长度按两井间净长度计
算。
第十八章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用
说明
一、一、建筑物超高增加费
1、 1、 建筑物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的高度(不包括女儿墙、屋顶水箱、突出屋面的电梯间、
楼梯间等的高度)超过20m时,应计算超高费。
2、 2、 超高费内容包括:人工降效、高压水泵摊销、临时垃圾管道等所需费用。超高费包
干使用,不论实际发生多少,均按本定额执行,不调整。 3、 3、 超高费按下列规定计算
(1) (1) 檐高超过20m部分的建筑物应按其超过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
(2) (2) 层高超过3.6m时,以每增高1m(不足0.1m按0.1m计算)按相应子目的
20%计算,并随高度变化按比例递增。
(3) (3) 建筑物檐高高度超过20m,但其最高一层或其中一层楼面末超过20m时,
则该楼层在20m以上部分仅能计算每增高1m的层高超高费。
(4) (4) 同一建筑物中有2个或2个以上的不同檐口高度时,应分别按不同高度竖
向切面的建筑面积套用定额。
(5) (5) 单层建筑物(无楼隔层者)高度超过20m,其超过部分除构件安装按第七
章的规定执行外,另再按本章相应项目计算每增高1m的层高超高费。
二、二、单独装饰工程超高人工降效 1、“高度”和“层高”,只要其中一个指标达到规定,即可套用该项目。
2、当同一个楼层中的楼面和天棚不在同一计算段内,按天棚面标高段为准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建筑超高费以超过20m部分的建筑面积(m2)计算。
二、二、单独装饰工程超高部分人工降效以超过20m部分的人工费分段计算。
第十九章 脚手架
说明
一、一、脚手架工程
1、 1、 凡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所需搭设的脚手架,均按本定额执行。 2、 2、 本定额适用于檐高在20m以上的建筑物脚手架除按本定额计算外,其超过部分所需
增加的脚手架加固措施等费用,均按超高脚手架材料增加费子目执行。构筑物、烟囱、水塔、电梯井按其相应子目执行。
3、 3、 本定额已按扣件钢管脚手架与竹脚手架综合编制,实际施工中不论使用何种脚手架
材料,均按本定额执行。
4、 4、 高度在3.60m以内的墙面、天棚、柱、梁抹灰(包括钉间壁、钉天棚)用的脚手架
费用套用3.60m以内的抹灰脚手架。如室内(包括地下室)净高超过3.60m时,天棚需抹灰(包括钉天棚)应按满堂脚手架计算,但其内墙抹灰不再计算脚手架。高度在3.60m以上的内墙面抹灰,如无满堂脚手架可以利用时,可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抹灰脚手架。
5、 5、 建筑物室内净高超过3.60m的钉板间壁以其净长乘以高度可计算一次脚手架(按抹
灰脚手架定额执行),天棚吊筋与面层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一次满堂脚手架。
6、 6、 天棚面层高度在3.60m内,吊筋与楼层的连结点高度超过3.60m,应按满堂脚手架
相应项目基价乘以0.60计算。
7、 7、 瓦屋面坡度大于45°时,屋面基层、盖瓦的脚手架费用应另按实计算。
8、 8、 室内天棚面层净高3.60m以内的钉天棚、钉间壁的脚手架与其抹灰的脚手架合并计
算一次脚手架,套用3.60m以内的抹灰脚手架。单独天棚抹灰计算一次脚手架,按满堂脚架相应项目乘以0.1系数。
9、 9、 室内天棚面层净高超过3.60m的钉天棚、钉间壁的脚手架与其抹灰的脚手架合并计
算一次满堂脚手架。室内天棚净高超过3.60m的板下勾缝、刷浆、油漆可另行计算一次脚手架费用,按满堂脚手架相应项目乘以0.10计算;墙、柱梁面刷浆、油漆的脚手架按抹灰脚手架相应项目乘以0.10计算。 10、 10、 当结构施工搭设的电梯井脚手架延续至电梯设备安装使用时,套用安装
用电梯井脚手架时应扣除定额中的人工及机械。 11、 11、 构件吊装脚手架按下表执行。 砼构件(m3) 柱 1.58 梁 1.65 屋架 3.20 其他 2.30 柱 0.70 梁 1.00 钢构件 屋架 1.5 其他 1.00 二、二、超高脚手架材料增加费 1、 1、 本定额中脚手架是按建筑物檐高在20m以内编制的,檐高超过20m时应计算脚手
架材料增加费。 2、 2、 檐高超过20m脚手材料增加费内容包括:脚手架使用周期延长摊销费、脚手架加固。
脚手架材料增加费包干使用,无论实际发生多少,均按本章执行,不调整。 3、 3、 檐高超过20m脚手材料增加费按下列规定计算
(1) (1) 檐高超过20m部分的建筑物应按其超过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
(2) (2) 层高超过3.6m每增高0.1m按增高1m的比例换算(不足0.1m按0.1m计
算),按相应项目执行。
(3) (3) 建筑物檐高高度超过20m,但其最高一层或其中一层楼面末超过20m时,
则该楼层在20m以上部分仅能计算每增高1m的增加费。
(4) (4) 同一建筑物中有2个或2个以上的不同檐口高度时,应分别按不同高度竖
向切面的建筑面积套用相应子目。
(5) (5) 单层建筑物(无楼隔层者)高度超过20m,其超过部分除构件安装按第七
章的规定执行外,另再按本章相应项目计算每增高1m的脚手架材料增加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脚手架工程
(一) (一) 脚手架工程计算一般规则:
1、凡砌筑高度超过1.5m砌体均需计算脚手架。
2、砌墙脚手架均按墙面(单面)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3、计算脚手架时,不扣除门、窗洞口、空圈、车辆通道、变形缝等所占面积。 4、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按建筑物的竖向不同高度分别计算。
(二) (二) 砌筑脚手架工程量计算规则:
1、 1、 外墙脚手架按外培边线长度(如外墙有挑阳台、则每只阳台计算一个侧面宽度,
计入外墙面长度内,二户阳台连在一起的也只算一个侧面)乘以外墙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外墙高度指室外设计地坪至檐口(或女儿墙上表面)高度,坡屋面至屋面板下(或椽子顶面)墙中心高度。
2、 2、 内墙脚手架以内墙净长乘以内墙净高计算。有山尖者算至山尖1/2处的高度;有
地下室时,自地下室室内地坪至墙顶面高度。
3、 3、 砌体高度在3.60m以内者,套用里脚手架;高度超过3.60m者,套用外脚手架。 4、 4、 山墙自设计室外地坪至山尖1/2处高度超过3.60m时,该整个外山墙按相应外脚
手架计算,内山墙按单排外架子计算。
5、 5、 独立砖(石)柱高度在3.60m以内者,脚手架以柱的结构外围周长乘以柱高计算,
执行砌墙脚手架里架子;柱高超过3.60m者,以柱的结构外围周长加3.60m乘以柱高计算,执行砌墙脚手架外架子(单排)。
6、 6、 砌石墙到顶的脚手架,工程量按砌墙相应脚手架乘系数1.50。
7、 7、 外墙脚手架包括一面抹灰脚手架在内,另一面墙可计算抹灰脚手架。
8、 8、 砖基础自设计室外地坪至垫层(或砼基础)上表面的深度超过1.50m时,按相应
砌墙脚手架执行。
9、 9、 突出屋面部分的烟囱,高度超过1.50m时,其脚手架按外围周长加3.60m乘以实
砌高度12m内单排外脚手架计算。
(三) (三) 现浇钢筋砼脚手架工程量计算规则:
1、 1、 钢筋砼基础自设计室外地坪至垫层上表面的深度超过1.50m,同时带形基础底宽
超过3.0m、独立基础或满堂基础及大型设备基础的底面积超过16m2的砼浇捣脚手架应按槽、坑土方规定放工作面后的底面积计算,按满堂脚手架相应定额乘以0.3系数计算脚手架费用。
2、 2、 现浇钢筋砼独立柱、单梁、墙高度超过3.60m应计算浇捣脚手架。柱的浇捣脚手
架以柱的结构周长加3.60m乘以柱高计算;梁的浇捣脚手架按梁的净长乘以地面(或楼面)至梁顶面的高度计算;墙的浇捣脚手架以墙的净长乘以墙高计算。套柱、梁、墙砼浇捣脚手架。
3、 3、 层高超过3.60m的钢筋砼框架柱、墙(楼板、屋面板为现浇板)所增加的砼浇捣
脚手架费用,以每10m2框架轴线水平投影面积,按满堂脚手架相应子目乘以0.3系数执行;层高超过3.60m的钢筋砼框架柱、梁、墙(楼板、屋面板为预制空心板)所增加的砼浇捣脚手架费用,以每10m2框架轴线水平投影面积,按满堂脚手架相应子目乘以0.4系数执行。
(四) (四) 贮仓脚手架,不分单筒或贮仓组,高度超过3.60m,均按外边线周长乘以设
计室外地坪至贮仓上口之间高度以平方米计算。高度在12m内,套双排外脚手架,乘0.7系数执行;高度在12m内,套双排外脚手架,乘0.7系数执行;高度超过12m套20m内双排外脚手架乘0.7系数执行(均包括外表面抹灰脚手架在内)。贮仓内表面抹灰按抹灰脚手架工程量计算规则第(2)、(3)条规定执行。
(五) (五) 抹灰脚手架、满堂脚手架工程量计算规则: 1、 1、 抹灰脚手架:
(1) (1) 钢筋砼单梁、柱、墙,按以下规定计算脚手架: a、 a、 单梁:以梁净长乘以地坪(或楼面)至梁顶面高度计算; b、 b、 柱:以柱结构外围周长加3.60m乘以柱高计算; c、 c、 墙:以墙净长乘以地坪(或楼面)至板底高度计算。 (2) (2) 墙面抹灰:以墙净长乘以净高计算。
(3) (3) 如有满堂脚手架可以利用时,不再计算墙、柱、梁面抹灰脚手架。
(4) (4) 天棚抹灰高度在3.60m以内,按天棚抹灰面(不扣除柱、梁所占的面积)
以平方米计算。
2、 2、 满堂脚手架:天棚抹灰高度超过3.60m,按室内净面积计算满堂脚手架,不扣除柱、
梁、附墙烟囱所占面积。
(1) (1) 基本层:高度在8m以内计算基本层:
(2) (2) 增加层:高度超过8m,每增加计算一层增加层,计算式如下:
增加层数=室内净高(m)-8m/2m
余数在0.6m以内,不计算增加层,超过0.6m,按增加一层计算。
(3) (3) 满堂脚手架高度以室内地坪面(或楼面)至天棚面或屋面板的底面为
准(斜的天棚或屋面板按平均高度计算)。室内挑台栏板外侧共享空间的装饰如
无满堂脚手架利用时,按地面(或楼面)至顶屋栏板顶面高度乘以栏板长度以平方米计算,套相应抹灰脚手架定额。
(六) (六) 其他脚手架工程量计算规则:
1、 1、 高压线防护架按搭设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2、 2、 金属过道防护棚按搭设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3、 3、 斜道、烟囱、水塔、电梯井脚手架区别不同高度以座计算。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
水塔、其脚手架费用已包括在滑模计价表内,不另计算脚手架。烟囱内壁抹灰是否搭设脚手架,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办理,其费用按相应满堂脚手架执行,人工增加20%其余不变。
4、 4、 高度超过3.60m的贮水(油)池,其砼浇捣脚手架按外壁周长乘以池的壁高以平
方米计算,按池壁砼浇捣脚手架项目执行,抹灰者按抹灰脚手架另计。 二、二、檐高超过20m脚手架材料增加费
建筑物檐高超过20m,即可计算脚手架材料增加费,建筑物檐高超过20m,脚手架材料增加费,以建筑物超过20m部分建筑面积计算。
第二十章 模板工程
说明
本章分为现浇构件模板、现场预制构件模板、加工厂预制构件和模板和构筑物工程模板四个部分,使用时应分别套用。为便于施工企业快速报价,在附录中列出了混凝土构件的模板含量表,供使用单位参考。按设计图纸计算模板接触面积或使用砼含模量折算模板面积,两种方法仅能使用其中一种,相互不得混用。使用含模量者,竣工结算时模板面积不得调整。构筑物工程上的滑升模板是以立方米砼为单位的模板系综合考虑。倒锥形水塔水箱提升以“座”为单位。 1、 1、 现浇构件模板子目按不同构件分别编制组合钢模板配钢支撑、复合木模板配钢支撑,
使用时,任选一种套用。
2、 2、 预制构件模板子目,按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木模板、定型
钢模板、长线台钢拉模、加工厂预制构件配混凝土地模、现场预制构件砖胎模、长线台配混凝土地胎模编制,使用其他模板时,不予换算。
3、 3、 模板工作内容包括清理、场内运输、安装、刷隔离剂、浇灌混凝土时模板维护、拆
模、集中堆放、场外运输。木模板包括制作(预制构件包括刨光、现浇构件不包括刨光):组合钢模板、复合模板包括装箱。
4、 4、 现落钢筋混凝土柱、梁、墙、板的支模高度以净高(底层无地下室者高需另加室内
外高差)在3.6m以内为准,净高超过3.6m的构件其钢支撑、零星卡具及模板人工分别乘以下系数。但其脚手架费用另按脚手架工程有关规定执行。 增加内容 5m以内 独立柱、梁、板钢支撑及零星卡具 框架柱(墙)、梁、板钢支撑及零星卡具 模板人工(不分框架和独立柱梁板) 1.05 1.15 1.30 1.40 1.07 1.15 1.40 1.60 1.10 8m以内 1.30 层高在 12m以内 1.50 12m以上 2.00 注:轴线未形成封闭框架的柱、梁、板称独立柱、梁、板。 5、 5、 支模高度净高是指
①柱:无地下室底层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上层板底面、楼层板顶面至上层板底面; ②梁:无地下室底层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上层板底面、楼层板顶面至上层板底面; ③板:无地下室底层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上层板底面、楼层板顶面至上层板底面; ④墙:整板基础板顶面(或反梁顶面)至上层板底面、楼层板顶面至上层板底面。
6、 6、 设计丄、L、+形柱,其单面每边宽在1000mm内按丄、L、+形柱相应子目执行,
每根柱两边之和超过2000mm,则该柱按直形墙相应定额执行。丄、L、+形柱边的确定:
7、 7、 模板项目中,仅列出周转木材而无钢支撑的项目,其支撑量已含在周转木材中,模
板与支撑按7∶3拆分。
8、 8、 模板材料已包含砂浆垫块与钢筋绑扎用的22#镀锌铁丝在内,现浇构件和现场预制
构件不用砂浆垫块,而改用塑料卡,每10m2模板另加塑料卡费用每只0.2元,计30只,合计6.00元。 9、 9、 有梁板中的弧形梁模板按弧形梁定额执行(含模量=肋形板含模量)其弧形板部分的模
板定额执行。砖墙基上带形砼防潮层模板按圈梁定额执行。 10、 10、 砼底板面积在1000m2内,有梁式满堂基础的反梁或地下室墙侧面的模
板如用砖侧模时,砖侧模的费用应另外增加,同时扣除相应的模板面积(总量不得超过总含模量);超过1000m2时,反梁用砖侧模,则砖侧模及边模的组合钢模应分别另列项目计算。 11、 11、 地下室后浇墙带的模板应按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但混凝土
墙体模板含量不扣。 12、 12、 带形基础、设备基础、栏板、地沟如遇圆弧形,除按相应定额的复合模
板执行外,其人工、复合木模板乘系数1.30,其他不变(其他弧形构件按相应定额执行)。 13、 13、 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贮仓使用的钢提升杆是按φ25一次性
用量编制的,设计要求不同时,另行换算。施工是按无井架计算的,并综合了操作平台,不再计算脚手架和竖井架。 14、 14、 钢筋砼水塔、砖水塔基础采用毛石砼、砼基础时按烟囱相应项目执行。 15、 15、 烟囱钢滑升模板项目均已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水塔钢滑升模
板均已包括直筒、门窗洞口等模板用量。 16、 16、 倒锥壳水塔塔身钢滑升模板项目,也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模板工程。 17、 17、 栈桥子目适用于现浇矩形柱、矩形连梁、有梁斜板栈桥,其超过3.6m支
撑按本章有关说明执行。 18、 18、 本间的砼、钢筋砼地沟是指建筑物室外的地沟、室内钢筋砼地沟按本章
相应项目执行。 19、 19、 现浇有梁板、无梁板、平板、楼梯、雨篷及阳台,底面设计不抹灰者,
增加模板缝贴胶带纸人工0.27工日/10m2,计7.02元。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 1、 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
积以平方米计算。若使用含模量计算模板接触面积者,其工程量=构件体积*相应项目含模量(含模量详见附录)。
2、 2、 钢筋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不另增
加,但突出墙面的侧壁模板应相应增加。单孔面积在0.3m2以外的孔洞,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3、 3、 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分别按柱、梁、墙、板有关规定计算,墙上单面附墙柱并入墙
内工程量计算,双面附墙柱按柱计算,但后浇墙、板带的工程量不扣除。
4、 4、 设备螺栓套孔或设备螺栓分别按不同深度以“个”计算;二次灌浆,按实灌体积以
立方米计算。
5、 5、 预制混凝土板间或边补现浇板缝,缝宽在100mm以上者,模板按平板定额计算。 6、 6、 构造柱外露均应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面积(锯齿形,则按锯齿形最宽面计算模板宽
度)构造柱与墙接触面不计算模板面积。
7、 7、 现浇混凝土雨篷、阳台、水平 挑板,按图示挑出墙面以外板底尺寸的水平投影面
积计算(附在阳台梁上的砼线条不计算水平投影面积)。挑出墙外的牛腿及板边模板已包括在内。复式雨篷挑口内侧净高超过250mm时,其超过部分按挑檐定额计算(超过部分的含模量按天沟含模量计算)。竖向挑板按100mm内墙定额执行。
8、 8、 整体直形楼梯包括楼梯段、中间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连结的梁,
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小于200mm的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另增加。
9、 9、 圆弧形楼梯按楼梯的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包括圆弧形梯段、休息平台、平
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连接的梁)。
10、 10、 楼板后浇带以延长米计算(整板基础的后浇带不包括在内)。 11、 11、 现浇圆弧形构件除定额已注明者外,均按垂直圆弧形的面积计算。 12、 12、 栏杆按扶手的延长米计算,栏板竖向挑板按模板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扶手、栏板的斜长按水平投影长度乘系数1.18计算。 13、 13、 劲性混凝土柱模板,按现浇柱定额执行。 14、 14、 砖侧模分别不同厚度,按实砌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二、现场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 1、 现场预制构件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模板接触面以平方米计算。若使
用含模量计算模板面积者,其工程量=构件体积*相应项目的含模量。砖地模费用已包括在定额含量中,不再另行计算。
2、 2、 漏空花格窗、花格芯按外围面积计算。 3、 3、 预制柱不扣除桩尖虚体积。
4、 4、 加工厂预制构件有此项目,而现场预制无此项目,实际在现场预制时模板按加工厂
预制模板子目执行。现场预制构件有此项目,加工厂预制构件无此项目,实际在加工厂预制时,其模板按现场预制模板子目执行。 三、三、加工厂预制构件的模板,除漏空花格窗、花格芯外,均按构件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1、 1、 混凝土构件体积一律按施工图纸的几何尺寸以实体积计算,空腹构件应扣除空腹体
积。
2、 2、 漏空花格窗、花格芯按外围面积计算。 四、四、构筑物工程模板计算规则:
构筑物工程中的现浇构件模板除注明外均按模板与砼的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一)、烟囱
1、钢筋砼烟囱基础,包括基础底板及筒座,筒座以上为筒身,烟囱基础按接触面积计算。 2、烟囱筒身
(1) (1) 烟囱筒身不分方形、圆形均按m3计算,筒身体积应以筒壁平均中心线长度
乘厚度。圆筒壁周长不同时,可分段计算,取之和。
(2) (2) 砖烟囱的钢筋砼圈梁和过梁,按接触面积计算,套用本章现浇钢筋砼构件
的相应项目。
(3) (3) 烟囱的钢筋砼集灰斗(包括分隔墙、水平隔墙、柱、梁等)应按本章现浇
钢筋砼构件相应项目计算、套用。
(4) (4) 烟道中的其它钢筋砼构件模板,应按本章相应钢筋砼构件的相应定额计算、
套用。
(5) (5) 钢筋砼烟道,可按本章地沟定额计算,但架空烟道不能套用。 (二)、水塔
1、基础:各种基础均以接触面积计算(包括基础底板和筒座),筒座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
2、筒身:
(1) (1) 钢筋砼筒式塔身以筒座表面或基础底板上表面为分界线:柱式塔身以柱脚
与基础板或梁交界处为分界线,与基础底板相连接的梁并入基础内计算。
(2) (2) 钢筋砼筒式塔身与水箱的分界是以水箱底部的圈梁为界,圈梁底以下为筒
式塔身。水箱的槽底(包括圈梁)、塔顶、水箱(槽)壁工程量均应分别按接触面积计算。
(3) (3) 钢筋筒式塔身以接触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面积,依附于筒身的过梁、
雨篷、挑檐等工程量并入筒身面积内按筒式塔身计算;柱工塔身不分斜柱、直柱和梁,均按接触面积合并计算按柱式塔身定额执行。
(4) (4) 钢筋砼、砖塔身内设置钢筋砼平台、回廊以接触面积计算。
(5) (5) 砖砌筒身设置的钢筋砼圈梁以接触面积计算,按本章相应项目执行。 3、 3、 塔顶及槽底
(1) (1) 钢筋砼塔顶及槽底的工程量合并计算。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
板、挑出斜壁和圈梁。回廊及平台另行计算。
(2) (2) 槽底不分平底、拱底、塔顶不分锥形、球形均按本定额执行。
4、 4、 水槽内、外壁
(1) (1) 与塔顶、槽底(或斜壁)相连系的圈梁之间的直壁为水槽内、外壁;设保
温水槽的外保护壁为外壁;直接承受水侧压力的水槽壁为内壁。非保温水箱的水槽壁按内壁计算。
(2) (2) 水槽内、外壁以接触面积计算;依附于外壁的柱、梁等并入外壁面积中计
算。
5、 5、 倒锥壳水塔 (1) (1) 基础按相应水塔基础的规定计算,其筒身、水箱制作按砼的体积以m3计算。 (2) (2) 环梁以砼接触面积计算。
(3) (3) 水箱提升按不同容积和不同的提升高度,分别套用定额,以“座”计算。 (三)、贮水(油)池
1、池底为平底执行平底子目,其平底体积应包括池壁下部的扩大部分,池底有斜坡者,执行锥形底子目。均按图示尺寸的接触面积计算。
2、池壁有壁基梁时,锥形底应算至壁基梁底面,池壁应从壁基梁上口开始,壁基梁应从锥形底上表面算至池壁下口;无壁基梁时锥形底算至坡上表面,池壁应从锥形底的上表面开始。 3、无梁池盖柱的柱高,应由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的下表面,包括柱帽、柱座的模板面积。 4、池壁应按圆形壁、矩形壁分别计算,其高度不包括池壁上下处的扩大部分,无扩大部分时,则自池底上表面(或壁基梁上表面)至池盖下表面。
5、 5、 无梁盖应包括与池壁相连的扩大部分的面积;肋形盖应包括主、次梁及盖板部分的
面积;球形盖应自池壁顶面以上,包括边侧梁的面积在内。
6、 6、 沉淀池水槽系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及纵横、U形水槽,但不包括与水槽相连接的
矩形梁;矩形梁可按现浇构件矩形梁定额计算。 (四)、贮仓 1、矩形仓
(1) (1) 矩形仓分立壁和漏斗,各按不同厚度计算接触面积,立壁和漏斗按相互交
点的水平线为分界线;
2、圆筒仓
(1) (1) 本定额适用于高度在30m以下、仓壁厚度不变、上下断面一致、采用钢滑
模施工工艺的圆形贮仓,如盐仓、粮仓、水泥库等。
(2) (2) 圆形仓工程应分仓底板、顶板、仓壁三部分。底板、顶班按接触面积计算,
仓壁按实体积以m3计算。
(3) (3) 圆形仓底板以下的钢筋砼柱,梁、基础按现沟构件的相应项目计算。 (4) (4) 仓顶板的梁与仓顶板合并计算,按仓顶板定额执行。
(5) (5) 仓壁高度应自仓壁底面算至顶板底面计算,扣除0.05m2以上的孔洞。 (五)、地沟及支架
1、本定额适用于室外的方形(封闭式)、槽形(开口式)、阶梯形(变截面式)的地沟。底、壁、顶应分别按接触面积计算。
2、沟壁与底的分界,以底板上表面为界。沟壁与顶的分界以顶板下表面为界。八字角部分的数量并入沟壁工程量内。
3、地沟预制顶板,按本章相应定额计算。
4、支架均以接触面积计算(包括支架各组成部分),框架型或A字型支架应将柱、梁的体积合并计算;支架带操作平台者,其支架与操作台的体积亦合并计算。 6、 6、 支架基础应按本章的相应定额计算。 (六)、栈桥
1、柱、连系梁(包括斜梁)接触面积合并、肋梁与板的面积合并均按图示尺寸以接触面积计算。
2、栈桥斜桥部分不论板顶高度如何均按板高在12m内子目执行。
3、栈桥柱、梁、板的砼浇捣脚手架按第十九章相应子目执行(工程量按相应规定)。 4、板顶高度超过20m,每增加2m仅指柱、连系梁(不包括有梁板)。
(七)使用滑升模板施工的均以砼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其构件划分依照上述计算规则执行。
第二十一章 施工排水、降水、深基坑支护
说明
1、 1、 人工土方施工排水是在人工开挖湿土、淤泥、流砂等施工过程中的地下水排放发生
的机械排水台班费用。
2、 2、 基坑排水:是指地下常水位以下、基坑底面积超过20m2(两个条件同时具备)土
方开挖以后,在基础或地下室施工期间所发生的排水包干费用(不包括±0.00以上有设计要求待框架、墙体完成以后再回填基坑土方期间的排水)。
3、 3、 井点降水项目适用于地下水位较高的粉砂土、砂质粉土或淤泥质夹薄层砂性土的地
层。一般情况下,降水深度在6m以内。井点降水使用时间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井点降水材料使用摊销量中已包括井点拆除时材料损耗量。井点间距根据地质和降水要求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一般轻型井点管间距为1.2m。
井点降水成孔工程中产生的泥水处理及挖沟排水工作应另行计算。
井点降水必须保证连续供电,在电耗无保证的情况下,使用备用电耗的费用另计。 4、 4、 强夯法加固地基坑内排水是指击点坑内的积水排抽台班费用。
5、 5、 机械土方工作面中的排水费已包括在土方中,但地下水位以下的施工排水费用不包
括,如发生,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排水人工、机械费用另行计算。
6、 6、 基坑钢管支撑为周转摊销材料,其场内运输、回库保养均忆包括在内。支撑处需挖
土方、围檩与基坑护壁的填充砼未包括在内,发生时应按实另行计算。场外运输按第七章中金属III类构件计算。
7、 7、 基坑钢筋混凝土支撑按相应章节执行。
8、 8、 打、拔钢板桩单位工程打桩工程量小于50t时,人工、机械乘1.25系数。场内运输
超过300m时,应按相应构件运输子目执行,并扣除打桩子目中的场内运输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1、 人工土方施工排水不分土壤类别、挖土深度,按挖湿土工程量以立方米计算。 2、 2、 人工挖淤泥、流砂施工排水按挖淤泥、流砂工程量以立方米计算。 3、 3、 基坑、地下室排水按土方基坑的底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4、 4、 强夯法加固地基坑内排水,按强夯法加固地基工程量以平方米计算。
5、 5、 井点降水50根为一套,累计根数不足一套者按一套计算,井点使用定额单位为套
天,一天按24小时计算。
井管的安装、拆除以“根”计算。
6、 6、 基坑钢管支撑以坑内的钢立柱、支撑、围檩、活络接头、法兰盘、预埋铁件的合并
重量按吨计算。
7、 7、 打、拔钢板桩按设计钢板桩重量以吨计算。
第二十二章 建筑工程垂直运输
说明
一、一、建筑物垂直运输 1、“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物顶的女儿墙、电梯间、楼梯间、水箱等不计入檐口高度以内:“层数”指地面以上建筑物的高度。
2、本定额工作内容包括在我省调整后的国家工期定额内完成单位工程全部工程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不包括机械的场外运输、一次安装、拆卸、路基铺垫和轨道铺拆等费用。施工塔吊与电梯基础、施工塔吊和电梯与建筑物连接的费用单独计算。 3、本定额项目划分是以建筑物“檐高”、“层数”两个指标界定的,只要其中一个指标达到定额规定,即可套用该定额子目。
4、一个工程,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檐口高度(层数),使用同一台垂直运输机械时,定额不作调整;使用不同垂直运输机械时,应依照国家工期定额规定结合施工合同的工期约定,分别计算。
5、当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数量与定额不同时,可按比例调整定额含量。本定额按卷扬机施工配两台卷扬机,塔式起重机施工配一台塔吊一台卷扬机(施工电梯)考虑。 6、檐高3.60m内的单层建筑物和围墙,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台班。 7、垂直运输高度小于3.6m的一层地下室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台班。
8、预制混凝土平板、空心板、小型构件的吊装机械费用已包括在本定额中。
9、本定额中现浇框架系指柱、梁、板全部为现浇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如部分现浇,部分预制,按现浇框架乘系数0.96。
10、柱、梁、墙、板构件全部现浇的钢筋混凝土框筒结构、框剪结构按现浇框架执行;筒体结构按剪力墙(滑模施工)执行。
11、预制或现浇钢筋混凝土柱,预制屋架的单层厂房,按预制排架定额计算。 12、单独地下室工程项目定额工期按不含打桩工期自基础挖土开始考虑。 13、当建筑物以合同工期日历天计算时,在同口径条件下定额乘以下系数: 1+(国家工期定额日历天-合同工期日历天)/国家工期定额日历天
未承包施工的工程内容,如打桩、挖土等的工期,不能作为提前工期考虑。
14、混凝土构件,使用泵送混凝土浇注者,卷扬机施工定额台班乘系数0.96;塔式起重机施工定额中的塔式起重机台班含量乘系数0.92。
15、建筑物高度超过定额取定高度,每增加20m,人工、机械按最上两档之差递增。不足20m者,按20m计算。
16、采用履带式、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除塔式起重机外)吊(安)装预制大型构件的工程,除按本章规定计算垂直运输费外,另按第六章有关规定计算构件吊(安)装费。 二、二、烟囱、水塔、筒仓垂直运输
烟囱、水塔、筒仓的“高度”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的顶面高度,突出构筑物主体顶的机房等高度,不计入构筑物高度内。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一、 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台班用量,区分不同结构类型、檐口高度(层数)
按国家工期定额以日历天计算。
二、 二、 单独装饰工程垂直运输机械台班,区分不同施工机械、垂直运输高度、
层数、按定额工日分别计算。
三、 三、 烟囱、水塔、筒仓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以“座”计算。超过定额规定高
度时,按每增高1m定额项目计算。高度不足1m,按1m计算。
四、 四、 施工塔吊、电梯基础,塔吊及电梯与建筑物连接件,接施工塔吊及电梯
的不同型号以“台”计算。
第二十三章 场内二次搬运
说明
一、 一、 市区沿街建筑在现场堆放材料有困难,汽车不能将材料运入巷内的建筑,
材料不能直接运到单位工程周边需再次中转,建设单位不能按正常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提供材料,构件堆放场地和临时设施用地的工程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执行本章定额。 二、 二、 执行本定额时,应以工程所发生的第一次搬运为准。
三、 三、 水平运距的计算,分别以取料中心点为起点,以材料堆放中心为终点。
超运距增加运距不足整数者,进位取整计算。
四、 四、 运输道路15%以内的坡度已考虑,超过时另行处理。
五、 五、 松散材料运输不包括做方,但要求堆放整齐。如需做方者,应另行处理。 六、 六、 机动翻斗车最大运距为600米,单(双)轮车最大运距为120米,超过
时,应另行处理。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砂子、石子、毛石、块石、炉渣、矿渣、石灰膏按堆积原方计算。 二、二、混凝土构件及水泥制品按实体积计算。 三、三、玻璃按标准箱计算。
四、四、其它材料按表中计量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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