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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安全责任合同(4篇)

来源:小奈知识网

租赁安全责任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丽江人家”小区852憧2单元201室,房屋使用面积约为185、7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乙方应向甲方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双方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用作本合同备查;

  第三条乙方同意房屋租金为每月人民币3000元,按年支付,支付日期为每年期满前20日内支付下一年度租金,本条所称年为任何连续12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收取乙方房屋使用押金人民币10000元,待租赁期满验房后,确定厨柜、房门、玻璃,地板、灯饰等室内设施、太阳能、水、电等设施无损坏以及乙方房屋使用引起的水、电、网络等无欠费的情况下全额返还乙方。

  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限为5年。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做到:

  1、乙方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用水安全,不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用水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或第三者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和破坏,由乙方自行维修恢复原状,其损失由乙方承担,维修后乙方自行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租用期间非因自然原因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按违约处理。

  2、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3、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乙方如需要其它装修须征得甲方同意,费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拆除装修请同时恢复房屋原貌,产生费用由乙方自理。

  4、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5、乙方要遵守小区管理公约,公共区域不得堆放杂物及垃圾,保证公共区域的整洁,保证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如有事故发生,责任由乙方自负。

  6、乙方租赁期间由乙方使用产生的水、电、电视、网络、燃气等任何相关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与欠费引起的任何纠纷,甲方不负任何责任,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本合同内所涉违约的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凡乙方违约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外,甲方将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缴清各种费用及所有应付款。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且由乙方支付押金及首笔租金后生效。

  第七条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租房合同和所有钥匙,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不足部分予以追偿。租赁期满,乙方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八条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合同,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但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下相互免责,甲方退还剩余租金。不可抗力情况仅指重大灾害和拆迁致使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

  第九条原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合同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合同,租金在前期合同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提增幅度根椐当年情况确定,原则上在15%—20%。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将收回房屋,不再签约续租。

  第十条执行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本协议壹式四份,甲乙各方及房屋共有人和租房共同使用人各执壹份。

  附: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房屋现状进行了检查,双方认为房屋内水、电线路完好,各种弱电系统线路均有,厨柜、房门、玻璃,地板、灯饰、窗台、窗帘、卫生洁具、浴霸、墙壁、地砖、锁等室内设施、太阳能等设施完好无损坏,房屋使用引起的水、电、网络等无欠费情况。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_日

租赁安全责任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出租具备以下条件的房屋(见附件),并协助其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用途: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到房屋现场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乙方应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

  乙方陪同承租人现场看房的,甲方应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与房屋状况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费的,甲方应支付全部费用。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

  (三)应保证自己提供的房屋资料真实、合法;

  (四)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五)应对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资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七)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寻找承租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承租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

  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

  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

  第八条

  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而甲方拒绝修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甲方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房屋资料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承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在委托期限内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租赁安全责任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按下列条件居间出售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_________市区路号单元(以下简称“该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或购房合同号码);土地使用证编号:_________该房屋的附属设施见附件。

  二、房屋租金

  甲方确定该房屋的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此价格不包括房屋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暖气、煤气等相关费用)。

  三、委托期限

  1、甲已双方约定本合同期限为叁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合同到期后7日内,如甲方不办理终止手续,视为甲方同意自到期之日起合同以叁个月为周期自动顺延,本俣同继续有效。

  四、甲方责任

  1、甲方应出示房屋的权属证明和房主身份证,有代理人的应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由乙方留存复印件;法人产的房屋应提供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2、甲方应保证提供的各种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出租房屋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

  3、甲方须保证此房屋权属无纠纷,可以出租。

  4、在租赁期间所发生之税费,甲方应按国家规定自行交纳。

  5、在委托期内,甲方不得将所委托的房屋自行出租或经他人介绍出租。

  6、在委托期内及期满一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及任何价格不通过乙方而将房屋出租给乙方所曾介绍过的客户。

  五、服务佣金

  1、住宅(或商住两用公寓):租期在一年以内的(含一年),服务佣金为半个月的租金,租期在一年至两年的(含两年),服务佣金为半个月租金的1.5倍;租期在两年以上的,服务佣金为月租的1.75倍。

  2、底商、商铺:租期在一年以内的(含一年),服务佣金为一个月的租金,租期在一年至两年的(含两年),服务佣金为半个月租金的1.5倍;租期在两年以上的,服务佣金为月租的1.5倍。

  3、服务佣金的支付时间:于甲方与乙方介绍之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租金以房屋租赁合同的实际价格为准。

  4、经乙方介绍示能成交之客户,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5、委托期限内,甲方无论通过何种途径直接或间接与乙方介绍过的客户(或其代理人、亲属、朋友、同事等)私下成交,均视为乙方居间成交,甲方仍应按本款约定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佣金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佣金。

  6、委托期间内,甲方自行撮合成交或通过他人介绍成交,甲方仍须按本款约定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佣金。同等条件下,甲方应先与乙方介绍的客户成交。

  7、本协议期满6个月内,甲方无论通过何种途径直接或间接与乙方介绍过的客户(或其代理人、亲属、朋友、同事等)私下成交,甲方仍应按本条第1款约定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佣金。

  8、甲方通过乙方介绍承租方(或其代理人、亲属、朋友、同事等)达成书面租赁合同的,之后由于甲方责任造成交易无法进行的,甲方仍应按本条款约定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佣金。

  六、赔偿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2、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应向甲方退还所收取的佣金与代办费。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的,甲方可向乙方提出赔偿。

  3、甲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佣金的,应按每日万分之二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协议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八、纠纷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补充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安全责任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租赁合同如下:

  一、房屋现状及构造

  甲方将其自有的位于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对承租房屋的情况已完全了解,同意按房屋的现有状况接收房屋。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房屋租赁期限为二十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赁费的计算及交纳时间

  本合同房屋租赁费用二十年共计____元,乙方于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二十年的租金。乙方交清房租后,甲方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四、合同期内,租赁房屋及相关水、电、暧设施的维修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在合同期内,乙方有权合法使用承租房屋,自主生产、自主经营,甲方有义务给予保证,但乙方不得影响甲方及其他村民的正常生活。

  六、在合同期内,乙方可以将房屋转租,但需与甲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出卖或抵押承租房屋。

  七、租赁期间,乙方应依法妥善保护合理使用、管理租赁物,并保持良好的状态。租赁期内,乙方因需要,可对租赁房屋进行改造,但需征求甲方同意,不能影响房屋的整体安全,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合同期内,双方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履行,如一方违约单方终止履行合同,应按合同的租金总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由于不可抗拒的地震、水火等自然灾害,政策变动或政府干涉等,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另行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赁费按乙方实际使用期限计算。

  十、合同期内,因政策或政府的拆迁改造,本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必须将承租房屋交还给甲方,租赁费甲方根据乙方未租用时间返还,室内附着物补偿款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款等其他补偿款归甲方所有。

  十一、合同期满后,乙方若继续使用承租房屋,续签合同。甲方承诺可减免前期租赁款的20%。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作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新的协议未达成前,仍执行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交付租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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